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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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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7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国创资本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4、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国创资本全部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有息负债拟投入募集资金800,000,000元,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上述有息负债到期,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7、限售期

国创资本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国创资本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二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二经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还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编制的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147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认购方国创资本签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及协议依法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并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定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向国创资本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620,092.10元(含本数)(含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可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时间和实际使用金额;

2、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等;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运用相关的协议、合作协议、保密协议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对单个或多个募集资金用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发行价格等认购协议条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做出修订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等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12、在上述授权基础上,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当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基础上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基础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经营管理层应当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强视传媒向武汉市嘉韵佳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签署担保书之日起至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中介机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将在相关中介机构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并确定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及其他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具体时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第一至第十一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二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7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许欣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国创资本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4、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国创资本全部以现金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有息负债拟投入募集资金800,000,000元,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上述有息负债到期,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市场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等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7、限售期

国创资本认购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国创资本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议案二经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后,还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编制的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101474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认购方国创资本签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及协议依法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并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制定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 2021-05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公司总计向一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

● 国创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创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国创资本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与国创资本发生过关联交易。

● 风险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简介

1、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公司总计一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国创资本。

2、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与国创资本签订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国创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6条的规定,国创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国创资本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累计说明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创资本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四)其他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2、国创资本的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国创资本的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如下:

3、最近一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注: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5,385,586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其中,国创资本拟认购总规模的100.00%,认购金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2021年7月16日,公司与国创资本签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当代文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7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4.85元/股。

2、若当代文体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3、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二)认购款总金额及认购方式

国创资本同意认购当代文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款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412.78元,且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最终认购金额在前述范围内,在当代文体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根据当代文体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确定。

(三)限售期

1、国创资本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2、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国创资本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四)认购数量

1、国创资本同意认购当代文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在当代文体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当代文体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且不超过175,385,586股(含本数)。按上述方式计算,如出现不足1股的余额时,该部分不足折股的余额纳入当代文体的资本公积金。

2、若当代文体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当代文体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五)支付方式

国创资本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当代文体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后,按照当代文体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本协议确定的认购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当代文体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具备的情况下方始生效:

1、当代文体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事宜;

2、当代文体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事宜;

3、当代文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国创资本,国创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本次控制权变更实施完成后,国创资本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作为武汉市国资委全资下属企业,国创资本将能凭借深厚的区域性资源优势和强大的资本资金实力,为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资源,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战略布局,同时也可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760,004,209股。当代集团及新星汉宜持有公司148,746,724股,持股比例19.57%。根据《合作协议》,各方同意,在国创资本所持有的当代文体股份比例比当代集团及新星汉宜合计持有的当代文体股份比例高5%时,当代集团、新星汉宜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国创资本将无受托表决权,持有上市公司186,746,935股,持股比例为24.57%。国创资本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能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因疫情影响增加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如因经营需求,需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根据国创资本通过与新星汉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国创资本将提议变更公司章程,将公司的董事人数变更为九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国创资本将推荐四名非独立董事、一名独立董事。

国创资本将保持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的正常公司治理机制,不干涉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各项业务平稳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非公开发行能否最终通过各方审批以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八、公告前12个月内国创资本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创资本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公司与国创资本签订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提示:以下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当代文体”)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12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620,092.10元(含本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620,092.10元,本次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584,618,623股的30%,即175,385,586股(含本数),假设以发行股份175,385,586股进行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4,618,623股增至760,004,209股。

4、根据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614.95万元、-193,562.56万元。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0年相比持平;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亏损较2020年减少50%;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为0元(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公司2019年度累计回购股份152.55万股,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回购股份暂未使用,假设2021年公司不使用亦不注销上述回购股份。

7、假设本次发行在本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8、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完成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注2:总股本指实收资本,包括库存股。

注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2月完成。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将利用此次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机遇保持日常经营稳定、提升盈利能力。但在公司总股本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50,620,092.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缓解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压力,有助于提升资本实力以及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降低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供更多的流动性支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影视+体育”双主业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全球文化产业整合运营平台”,坚持影视“精品剧”的制作思路,加大精品影视剧的投入,拓展以精品内容为核心的可变现空间。体育业务方面强化核心资源的获取能力,挖掘终端付费客户市场的潜在价值,提升资源变现能力。通过以上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分配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董事会已制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公司将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公司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不包括认购对象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2020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 号)

2020年5月11日,交易所向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长易仁涛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0]46号),认为公司2019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与披露的回购计划存在重大差异,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作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第3.1.5条,《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交易所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易仁涛做出纪律处分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审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重要部门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重要规章制度,同时董事长及相关人员也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北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培训,掌握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政策,强化信息相关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二)2020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8 号

2020年12月20日,湖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8号,认为公司2019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2.48%,未按照承诺完成回购股份计划,且在回购到期前,未履行变更程序。

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第二款中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因此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充分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遵守《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强化规范运 作意识,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55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436,43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8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826,260,985.76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650.00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99,760,985.76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共计人民币7,868,436.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892,549.3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 01009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91.32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尚无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光谷金融港支行、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汉口银行洪山支行分别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销户,销户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Super Sports Media 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股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79,191.32万元,超出承诺投资金额2.07万元,系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产生的差异。差异原因: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账户手续费2.07万元。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9,189.2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9)011848号)。2019 年12 月12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置换了截至2019年12 月1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6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9]1578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9,189.25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收购新英开曼股权款。

截止2018年8月31日,新英开曼相关资产过户至本公司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香港”)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新英开曼成为明诚香港全资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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