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成长机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成长机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成长机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成长机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2098)自2021年7月14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19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2;
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n;
(二)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博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
中管理人(MOM)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万联证券为发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华夏博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博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博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36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362)自2021年6月22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19日起,在万联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万联证券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万联证券的规定为准,万联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2;
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在选择MOM投资顾问的时候,对投资顾问的筛选很大程度上依靠过往业绩和公开披露的信息,但投资顾问的过往业绩并不能代表其未来表现,有可能影响基金投资表现。基金管理人将参考各投资顾问的建议进行投资操作,因此投资顾问的投资管理水平和各资产单元的业绩表现将影响基金的业绩表现。管理人虽然对投资顾问进行了严格的尽职调查,但不能保证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一定准确有效。本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1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