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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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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有关提案的说明

上述第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7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1年7月1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景业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注:为便于股东在网络投票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提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6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1-04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决议的有效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16,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实施方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投资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21年7月1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如下表所示: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保荐机构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之核查意见》认为:

永悦科技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永悦科技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2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7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昭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93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凤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可转债的有关情况

(一)转股期起止日期

2018年11月5日至2024年4月25日

(二)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新凤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3.74元/股。自“新凤转债”发行至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新凤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1)公司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自2019年3月28日起由原来的23.74元/股调整为16.83元/股;(2)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转股价格调整,自2019年12月9日起由原来的16.83元/股调整为15.91元/股;(3)公司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自2020年5月18日起由原来的15.91元/股调整为15.78元/股;(4)公司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自2021年6月17日起由原来的15.78元/股调整为15.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新凤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新凤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新凤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三)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四)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19日收盘时,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1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若公司股票收盘价在未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仍继续保持在当期转股价格15.65元/股的130%(含130%),即20.345元/股以上,将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有权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即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全部或部分赎回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新凤转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新凤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新凤转债”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1-043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8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陈昀先生、胡志强先生、许述强先生、陈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延坤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刘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张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天成自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1-050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外,并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通过OA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示期满11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1年7月19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船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船舶处置的议案》,本公司下属境外单船公司BAI LU ZHOU MARINE LIMITED(以下简称“BAI LU ZHOU”)与独立第三方GRAND YANG SHIPPING CO.,LIMITED(以下简称“GRAND YANG”)于近日签订了出售AFRA原油船“白鹭洲”轮的协议。该协议现已生效,预计于2021年8月完成船舶交接。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境外单船公司BAI LU ZHOU与独立第三方GRAND YANG于近日签订了AFRA原油船“白鹭洲”轮的相关买卖协议,协议总价1,427万美元(含佣金);GRAND YANG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GRAND YANG于2019年在中国香港成立,目前旗下拥有16艘远洋散货船和1艘集装箱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白鹭洲”轮2007年6月由大连造船厂建造,船舶类型为原油轮,载重吨 110,503吨。

2、该轮按造船合同价5%计提残值,并采取直线法提取折旧,折旧年限25年。目前,该艘船舶剩余折旧年限约11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轮账面资产净值1,239.81万美元(扣除折旧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

3、该轮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也无涉及该船舶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定价

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参考资产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约定协议总价1,427万美元。

2、船舶交付

根据合同约定,船舶将于8月30日前完成交付。

3、船款支付

船款以美元计价和支付,公司已于7月19日收到定金142.7万美元。其余款项将在交船后支付。

五、本次出售船舶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船舶处置完成后,有效化解了公司与关联方在AFRA原油船市场的同业竞争风险,履行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六、关于白鹭洲海运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的说明

2020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NANJING TANKER CORPORATION (S) PTE.LTD.与CMES TANKER HOLDINGS INC.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所持有的单船公司BAI LU ZHOU MARINE LIMITED(白鹭洲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委托给其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招商南油关于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临2020-030)。

近日,双方签署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主要为:“一、委托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以下事项较早日期时止:托管期限满十八个月;南油新加坡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项目公司所属船舶“白鹭洲”轮被出售。二、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船舶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44

转债代码:113588 转债简称:润达转债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0万元至2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378万元至10,378万元,同比增加75.33%至93.31%。

●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系医院恢复正常就诊活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开展;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整体业务规模上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250万元到10,250万元,同比增加76.74%到95.35%。

● 风险提示: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业绩阶段性下滑,经营业绩不具备可比性。2021年上半年与2019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增加2,045万元到4,045万元,同比增加11.72%到23.1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0万元至2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378万元至10,378万元,同比增加75.33%至93.3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250万元到10,250万元,同比增加76.74%到95.35%。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750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受公司主营业务影响: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终端医院的需求出现阶段性的大幅下降,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较大影响。本报告期内,医院恢复正常就诊活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开展。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市场,综合服务性业务客户数量及收入逐步上升,公司自产产品协同效应逐渐凸显,综合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稳定的增长。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业绩阶段性下滑,经营业绩不具备可比性。2021年上半年与2019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增加2,045万元到4,045万元,同比增加11.72%到23.18%。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持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227,368,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8%。上述股份系云投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获得的股份,并于2021年2月26日起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投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8,96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云投集团拟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或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34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截至2021年7月18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云投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77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400,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

1、云投集团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779,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区间为14.85-17.73元/股,减持金额439,764,951.90元。

2、云投集团根据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减持价格区间为13.90-16.27元/股,减持金额642,382,580元。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