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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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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坛泓远”)和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超利”)拟分别以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700万元对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金坛泓远和南京超利分别持有常州锂源9.80%和1.96%的股权。

●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遵循谨慎性原则,上述合伙企业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与其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常州锂源和龙蟠科技分别成立了磷酸铁锂团队员工持股平台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管理团队员工持股平台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两个合伙企业拟分别以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700万元对常州锂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的注册资本变为35,700万元,金坛泓远和南京超利分别持有常州锂源9.80%和1.96%的股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遵循谨慎性原则,上述合伙企业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与其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6JGGEXT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汇智产业园科创大厦A座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三、被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03RN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亿晶路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注册资本:315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12日

营业期限:自2021年05月12日起至2041年0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6A44X73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席小兵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坛泓远为常州锂源磷酸铁锂团队于2021年新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2、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详细内容见“二、关联方介绍”

五、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常州锂源增资扩股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00万元,鉴于其于2021年5月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近期才逐步开展运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金坛泓远和南京超利拟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700万元对常州锂源进行增资,增资扩股后常州锂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700万元,金坛泓远和南京超利分别占增资扩股后常州锂源注册资本的9.80%和1.96%。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乙方四: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丙方一: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二: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常州锂源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1,500万元增至35,700万元,新股东以货币出资4,200万元,其中:金坛泓远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南京超利出资人民币700万元,所有增资均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常州锂源的现有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常州锂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3、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及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确保、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其他方(“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纠正,并赔偿守约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并使其不受损害。

(2)公司股东(含新股东,下同)应在各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其对公司的实缴出资。若任何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其实缴出资的,则该方构成出资违约,未能按时足额出资的一方应向其他已按期实缴出资的公司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承担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其实缴出资到位。

4、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2)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3)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且协议各方就本次增资履行完毕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调动与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南京超利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龙蟠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金坛泓远、南京超利增资入股常州锂源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 2021-045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银海芯座2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春华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6人,代表股份146,819,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54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1,764,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618%。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7,414,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574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9,404,4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93%。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逐一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83,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4%;反对2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7,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36%;反对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95%;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1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97%;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288%;反对1,20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05,0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29%;反对1,214,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620%;反对1,21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8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 漆小川、杨华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刊登的《君禾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已于近期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739081X7

名称: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玖佰肆拾陆万零叁佰捌拾壹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阿华

营业期限:2003年04月3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增持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增持计划的规模: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惠琴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公司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期限:自增持主体首次增持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增持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总金额为116.2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了《君禾股份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增持主体拟于首次增持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021年7月18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因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寄送的《增持计划结果告知函》。现将增持结果告知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现任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惠琴女士。

注:2021年2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周惠琴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选举周惠琴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周惠琴女士的职位未发生变动。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对公司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实施了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进行增持。

(五)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主体首次增持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18日。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主体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总金额为116.28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后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增持主体实际持有公司股份64.4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增持主体所持公司股份均为直接持有。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报备文件

《增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6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及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4个交易日(7月14日至7月19日)累计涨幅达21.55%,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2.31%,自4月28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7月19日,股票涨幅累计达72.86%。鉴于公司市盈率(以公司2021年7月19日收盘价格20.76元/股计算,动态市盈率为294.43倍)相较同行业上市公司明显偏高,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14日、15日、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年7月19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公司股票近4个交易日(7月14日至7月19日)累计涨幅达21.55%,短期内公司股票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由于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为避免不必要的炒作,引起股价不正常的波动,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公司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一、近期股价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4个交易日(7月14日至7月19日)累计涨幅达21.55%,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2.31%;自4月28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至7月19日,股票涨幅累计达72.86%。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4个交易日(2021年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7月19日)上涨21.55%,鉴于公司市盈率(以公司2021年7月19日收盘价格20.76元/股计算,动态市盈率为294.43倍)相较同行业上市公司明显偏高,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市盈率远高于同行业水平(截至2021年7月19日收盘)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客运汽车站业务及高精密锂电池自动裁切模具等业务,其他业务包括房屋与仓库的租赁、车辆维修、车辆配件销售及道路货运业务。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当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除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外,其他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达到5%的权益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过户暨股份变动达到5%的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划转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85,310,0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76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浦发银行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关于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通知及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司法划转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1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郭春辉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8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浦东明珠,现任康平公司执行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一)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股东结构

二、股东涉及本次司法转让的前次司法拍卖及变卖的基本情况

康平公司因合同纠纷案,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康平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进行了司法拍卖。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202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康平公司、海通资管的通知,根据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4执28175号之二,康平公司持有公司的72,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32%,占康平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835%),于2021年7月15日被司法划转海通资管名下。 具体如下表:

2.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 关于本次司法划转前期拍卖及变卖情况,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第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康平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4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9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钱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佳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三峰环境高管团队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5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分别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钱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聘任王佳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钱静女士、王佳洪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钱静,女,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兼任重庆新离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佳洪,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0年11月,历任磨心坡电厂电工、值长、工程师,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值长、生产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4年3月,历任大理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任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任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钱静女士、王佳洪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钱静女士、王佳洪先生均具备履职所需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知识,钱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