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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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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9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23,644,200股。截至2021年7月17日,华仁世纪集团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0股。

近日,公司收到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华仁世纪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药业总股本6%的股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4%(以下简称“后续减持计划”)。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7月17日,华仁世纪集团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0股。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华仁世纪集团持有华仁药业117,177,546股,占华仁药业总股本的9.91%。华仁世纪集团后续减持计划的具体如下: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华仁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配股、转送股、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70,932,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六个月;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截至本告知函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华仁世纪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前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华仁世纪集团不属于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续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

4、后续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华仁世纪集团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5、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