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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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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6 证券简称:*ST园城 公告编号:2021-040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

一、关于交易方案

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徐诚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3%,其一致行动人徐诚惠直接持有0.29%股份,两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9.12%股份。上市公司目前市值接近10亿元。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各项财务指标均远大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通过配套募集资金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请补充披露:(1)请详细披露控股股东配套募集资金认购股份所需资金的具体来源、资金安排,配募所得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取得股份后是否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并充分说明配募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是否应剔除计算;(2)上市公司体量远小于标的资产体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配募巩固控制权,请充分论证本次交易是否存在规避重组上市认定的情形。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预案披露,本次控股股东通过配套募集资金认购股份构成巩固控制权行为。(1)请结合《收购管理办法》要求,说明徐诚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收购人,是否符合收购人资格,以及认购股份前持有的存量股份相应锁定期安排;请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和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层面的人员派驻和治理安排,补充披露相关股东切实、可行的锁定期安排,充分保障上市公司未来控制权稳定性的具体措施。(2)上市公司存量资产相比于标的资产而言体量较小,请从人员派驻安排、管理能力和储备等方面,说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形成有效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安排,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是否存在失控风险,并作重大风险提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其中丁红晖为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公司61.18%股份,雷剑平系丁红晖配偶的兄弟,章海涛系丁红晖兄弟的配偶的兄弟。请补充说明在标的公司层面,交易对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层面,交易对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4.预案披露,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100%股权。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项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能实施,则本次交易将终止实施。请补充说明:(1)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补充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预计金额及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股份发行情况、用途等相关信息。(2)本次交易资产收购部分与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互为前提,本次交易存在较大的终止风险,请公司在重大风险提示中充分提示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标的资产经营及财务情况

5.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基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覆铜板、非金属材料等新型复合材料及相应的配套件。标的资产2019年和2020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5,719.28万元和24,447.9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75.58万元和1,134.17万元。根据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公开资料显示,标的资产2017年营业收入为20,162万元,净利润为2593万元。请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趋势和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营业收入逐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标的资产净利润逐年持续大幅下滑的原因,标的资产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2)请结合行业可比公司说明标的资产净利率较低的原因,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并与净利润同比比较说明是否匹配及其合理性。(3)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标的公司在供应链、技术、专利工艺、管理、销售等方面的竞争能力,结合核心技术壁垒、研发投入、专利产出等,说明标的资产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资产注入条件。(4)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请说明具体负债结构,请结合可比公司说明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5)预案披露的标的资产财务资料有效期已到期,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并分析变动趋势、原因和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6.预案披露,标的资产浙江元集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9900万元。据公开资料显示,标的资产曾于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于2019年因公司战略发展调整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而终止挂牌。请补充说明:(1)标的资产于2019年新三板摘牌的具体原因,标的资产前期是否存在重大违规违法的情形。(2)请说明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股东变化情况、经营范围变更情况、股东增减资和历次股权转让情况,并说明前期资产定价与本次交易是否有较大差异。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7.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基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覆铜板、非金属材料等新型复合材料及配套件。请结合标的资产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产品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量情况,是否符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的资产是否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相关产业,标的资产前期的环保处罚情况,充分揭示公司面临的环保风险和对标的资产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治理成本以及应对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其他

8.预案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说明,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尚未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明确披露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9.本次交易停牌筹划前,上市公司股价涨幅较大。预案披露,在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超过20%。请公司及财务顾问充分核查相关内幕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予以充分披露。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10.近年来,上市公司多次筹划重组多次失败。2020年3月24日,公司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市津彤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因标的资产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而终止交易。2020年10月14日,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贵州茅台镇圣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因公司与标的方无法就标的公司估值达成一致意见而终止交易。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审慎筹划重大事项,是否充分及时披露重大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9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66只基金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信比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成长动力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创新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丰泽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合作创新主题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恒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安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价值发现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价值驱动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量化精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民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平稳双利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稳健聚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禧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安得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优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信中国制造2025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证深圳科技创新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尊享添利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浩盈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平稳合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永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均衡成长18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0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essenc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88-0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7月20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转债”2021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1 转债代码:110073 转债简称:国投转债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转债”2021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 年7月23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1 年7月26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公开发行的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7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国投转债

3、债券代码:110073

4、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转换的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6、发行数量:8,000 万张(800 万手)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8、可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

(2)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

(3)债券到期偿还: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4)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7月24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5)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15.2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9.90元/股。

(6)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自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23日。

(7)信用评级:AAA

(8)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9、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每千元付息2.0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

2、可转债付息日:2021年7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 年7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投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计息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计息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付息金额为0.2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16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20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含 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自 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0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3325163

传真:010-83325148

2、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楼

联系电话:010-83939216

3、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联系电话:0755-82825533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20 日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雷科定02”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雷科定02”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换公司债券“雷科定02”(债券代码:124012)发行规模为39,700.00万元,转股期限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6年5月26日,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6.32元/股。

2、2021年7月19日,共计6,7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670,000张)完成转股,合计转为10,601,265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代码:00241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雷科定02”本次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雷科定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伍捍东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8号)核准,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9,700.00万元。公司向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发行550,000张可转债、向曾涛发行500,000张可转债、向蔷薇资本有限公司发行360,000张可转债、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发行300,000张可转债、向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创水电主题投资基金发行265,000张可转债、向陈亮发行250,000张可转债、向第一创业证券一兴业银行一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第一创业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250,000张可转债、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通怡青柠私募基金发行240,000张可转债、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绿洲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202,000张可转债、向邓跃辉发行200,000张可转债、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93,000张可转债、向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定增组合私募投资基金4期发行150,000可转债、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通怡红袖1号私募基金发行150,000张可转债、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汇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行120,000张可转债、向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发行120,000张可转债、向卢峰发行120,000张可转债。以上定向可转换债券用于募集配套资金。

(二)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

2020年5月26日为“雷科定02”的发行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雷科定02”的登记,“雷科定02”的发行对象已正式列入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雷科定02”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转股期限即2020年11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四)可转债解除限售情况

2020年12月2日,39,7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3,970,000张)解除限售,即“雷科定02”可转债已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见公司2020年12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二、“雷科定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3,970,000张;

(二)发行规模:39,7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元/张;

(四) 票面利率: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五)债券期限: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年,即2020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六)转股期限:2020年11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七)转股价格及其调整情况:

“雷科定02”初始转股价格为6.4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32元/股。

1、2021年2月23日,公司由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登记上市,“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4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8元/股。具体请见公司2021年2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2021年6月1日,公司由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雷科定02”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6.3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6.32元/股。具体请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雷科定02”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雷科定02”前次转股情况

本次“雷科定02”转股前,累计共有31,5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3,150,000张)完成转股,共转为48,989,103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其中:24,0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2,400,000张)于2020年12月14日转为37,325,030股无限售流通股;7,5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750,000张)于2021年1月14日转为11,664,073股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转股具体请见公司2021年4月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二)“雷科定02”本次转股情况

2021年7月19日,共计6,7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670,000张)完成转股,合计转为10,601,265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代码:00241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共有38,200.00万元“雷科定02”可转债(3,820,000张)完成转股,合计转为59,590,368股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股票代码:00241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

本次转股后,“雷科定02”可转债余额为1,500万元(150,000张),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少于3,000万元。

(三)“雷科定02”本次转股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雷科定02”本次转股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8916700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询问。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雷科防务”、“雷科定0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9日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及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造收益。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到期回单

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0日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眉山加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5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眉山加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眉山加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加悦”)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眉山加悦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借款,用于眉山加州智慧城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间接持股36.4%的股权比例为眉山加悦在借款合同项下的14,56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眉山加悦其他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眉山加悦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眉山加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14,560万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5217亿元,可用额度为140.4783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777亿元,可用额度为139.0223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眉山加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5日,注册地点为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一段2号 ,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田佳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服务;科技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融资信息咨询);清洁能源设备研发与销售;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孵化管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中粮美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6%股权,眉山加州智慧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Next Generation Energy Co., Limited,实际控制人为张家华,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44%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持有成都中粮美悦置业有限公司65%股权,深圳沅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成都中粮美悦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有限合伙人为:田锋、吴锦芳、高嵩、廖国雅;普通合伙人为:深圳赢欣另类投资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

截至目前,眉山加悦涉诉金额为2,800万元,为与房产经纪公司的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眉山加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14,560万元。

3、担保范围:眉山加悦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眉山加悦和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农业银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农业银行与眉山加悦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眉山加悦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36.4%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2、眉山加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眉山加悦其他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眉山加悦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4,096,295.71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23.2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9.7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361,095.71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83.1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73.6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735,2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40.0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6.11%)。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