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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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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8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出具的《关于被申请重整的进展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2021年7月18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1、基本情况

申请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李强

被申请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宇东,该公司执行董事

2、具体内容

申请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关系,东方证券抛售质押股票的行为,将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为由,于2021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经审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11)的全部股票及相应孽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2021年7月18日,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2,030,238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为470,412,9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0%;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票数量为472,030,2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81%;

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于2021年7月16日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了2,379,000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01,927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77%;陕西北度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为11,567,98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8.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5%;

2、新沂必康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新沂必康如果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新沂必康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控股股东的重整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新沂必康、李宗松、陕西北度前期所质押股份存在的被动减持情况并未得到全部解决,仍需与相关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未来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后,涉及新沂必康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对新沂必康包括持有公司股票在内的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涉及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票的拍卖和平仓应当中止;由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北度名下公司的全部股票及相应孽息,因此涉及陕西北度持有公司股票的平仓应当中止。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出具的《关于被申请重整的进展的告知函》;

2、《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8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双方将根据市场供应环境变化,就具体采购事项以采购订单进一步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但相关履行及后续具体采购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1、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科技”、“乙方”)近日与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供应链”、“甲方”)签署《长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前期双方基于各自的资源优势已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合作关系,现为进一步稳固和扩大供需合作关系,实现更大程度的合作共赢,双方就九九久科技向比亚迪供应链长期供应六氟磷酸锂事宜达成一致。

2、本次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渤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18527144

5、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5日

7、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相关业务;供应链渠道管理与设计;物流方案设计;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市场营销;科技研发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许可经营项目是:成品油销售。

9、公司与上述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比亚迪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六氟磷酸锂产品的供应量及采购量。乙方承诺:在产品符合产品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及价格存在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下,2021年7-12月供货不低于1150吨;2022年供货不低于3360吨;2023年供货不低于3360吨。

此外,甲乙双方还对六氟磷酸锂产品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及验收程序,产品价格、违约责任、协议的变更与终止、商业秘密、合规经营承诺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协议自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后书面确认终止时终止。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控股子公司九九久科技系国内最早从事六氟磷酸锂研发和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双方基于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行业上下游形成紧密的供需联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长期互利共赢,强化九九久科技的市场竞争优势。也有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公司仍将与其他重要客户保持紧密合作。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长期合作协议,后续的协议履行需通过具体订单来确定。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及意向性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在签署本协议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经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7月5日、6日、7日、8日、9日、12日、13日、14日、15日共计减持了15,2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0%;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于2021年7月16日减持了2,379,0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阳光融汇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5,720,919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59%;陕西北度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1,801,927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3、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于2021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后,涉及新沂必康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对新沂必康包括持有公司股票在内的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涉及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票的拍卖和平仓应当中止;由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被申请人陕西北度名下公司的全部股票及相应孽息,因此涉及陕西北度持有公司股票的平仓应当中止。

七、备查文件

比亚迪供应链与九九久科技签署的《长期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9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1月23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7,133,37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39,344,764股的8.00%。根据其减持计划,拟计划自2021年2月25至2021年8月24日减持不超过6,786,8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大基金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大基金已完成其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完成后所持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98%,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

1、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40,064,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08,077,716股。该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大基金对应获得的送、转股股份数为4,748,000股。送股转增之后,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8,488,002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408,077,716股的比例为6.98%。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72万股,使得大基金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2%,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7%变为6.98%。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20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58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44%下降至6.23%。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数量中包含已于前次减持进展公告中所披露的股份数量,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晶方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临2021-041)。

2、被动稀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5月24日登记完成,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72万股,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2%,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7%变为6.98%。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大基金对应获得的送、转股股份4,748,000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8,488,002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408,077,716的6.98%。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侧袋机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就引入侧袋机制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将自 2021年7 月20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本公司旗下8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下表。

二、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1.根据《侧袋机制指引》修订基金合同

(1)“释义”章节增加相关表述:“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定。”

(4)“基金的投资”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5)“基金资产估值”章节将暂停估值情形中的“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调整为“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并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表述:“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6)“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表述:“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7)“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表述:“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8)“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表述:“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 因各基金的具体表述等不完全相同,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可能存在差异,详细修改内容请见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21年7月20日起生效。

3、本公司也对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作出相应更新并及时公告。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

4、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平台(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20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1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2021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进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国家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境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银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创新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源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恒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泓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国投瑞银港股通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顺荣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港股通6个月定期开放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投瑞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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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开放视角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50%,其中医药工业收入同比增长73.24%,医药商业收入同比增长75.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92.24%,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公司龙牡壮骨颗粒等主导产品收入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6.09%,主要系上期疫情影响回款及本期公司加强回款管理,销售回款率提高所致。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勤

2021年7月19日

公司代码:600976 公司简称:健民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