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禾丰股份综合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张树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邱嘉辉先生、Jacobus Johannes de Heus 先生、ZUO XIAOLEI女士、蒋彦女士因公外出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王仲涛先生、Marcus Leonardus van der Kwaak 先生、任秉鑫先生、李俊先生因公外出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赵馨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邵彩梅女士、张文良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受托管理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本次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第1、2、3、4、6、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家麒、周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本次 2021年第2季度报告涉及部分基金如下:
■
■
上述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7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ngan.com/index.shtml)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00-48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701号秦安股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余洋先生、高管杨颖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4.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
5.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宏、徐璐、彭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周斌先生、张华鸣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6月29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秦安股份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补选孙德山先生、余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孙德山先生简历:
孙德山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研发中心主任、副总、总经理,哈尔滨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研究院长兼重庆美沣秦安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洋先生简历:
余洋先生,1979年7月出生,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拥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职业资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太极集团主办会计、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西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副总裁、东兴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公司业务董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4108室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文林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长赵文林、董事仝佳奇、独立董事叶罗沅;以通讯方式参会人员为董事林哲莹、董事赵文浩、独立董事苗月新、独立董事燕学善;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监事会主席何洁冰、监事陈淑娴;以通讯方式参会人员为监事魏永权;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映红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林、李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邵远先生、胡海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原职工监事李永良先生、陶桢先生因工作变动及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邵远:男,1980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科技处科员、审计部科员、审计一处经理,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内审部内审总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部高级经理、审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纪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21年3月进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胡海涛:女,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核算员、子公司华业公司财务主管、子公司浩业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兼任狮丹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武源街679号浙江农信学院新楼2楼7206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贲圣林先生、王义中先生、肖作平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金刚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欣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裁赵茂文先生、王正甲先生、陶文彦先生列席了会议,公司纪委书记童银福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弘璐律师、谢婷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邵弘璐律师、谢婷婷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