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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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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公司拟就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覆膜金属板、高级膜、有机玻璃制品、家用电器配件、铝合金型材、新型墙体及其原材料的制造,钢材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的销售,本公司生产的隔热夹芯板(非承重)售后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事项具体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蒋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鲍金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补选夏维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公司拟就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4日下午13: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和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鲍金红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鲍金红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鲍金红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霸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夏维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候选独立董事简介

夏维剑,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曾就职于南京市司法局,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业律师。目前担任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4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4日

至2021年8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 系 人:顾春兰

联系电话(传真):0510-87061738

邮政编码:21420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 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律师出具的《锦天城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等事宜时,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授予股份数量、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和激励对象是否具备行权资格、符合行权条件与行权数额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获股票的锁定事宜;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收回并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符合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管理及实施规定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起草、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中止、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1)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3)授权董事会聘任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之日止。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宋森先生、荣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4日14:30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股东、公司与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性,增强激励对象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9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4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3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2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44名激励对象,共计12,01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5%;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9,615,000股,回购价格为3.99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400,000股,回购价格为4.01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83,358,689股减至2,671,343,689股。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015,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2,015,000元,即公司总股本将调整至2,671,343,689股,注册资本将调整至2,671,343,689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2018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2、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2018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4、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3,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5日。

6、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1月15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1月23日。

8、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之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杨鹏、谢进军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105.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9、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10、2020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32),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6月9日。

11、2020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83,358,689股,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33)。

12、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3、2021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07),此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

1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于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人数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44名激励对象,共计12,01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5%,其回购注销原因如下: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中“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同时根据“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规定,“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76,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84,40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股本总股本2,683,358,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综合上述规定及实际情况,公司未向上述激励对象发放现金股利,回购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应作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3.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4.0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3、回购注销的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47,987,85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股份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2021年5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2021-043)。自公告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公司已向激励对象归还相应的出资本金,共计47,987,85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37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71,343,689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3,358,689股减至2,671,343,689股。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83,358,689股减至2,671,343,689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27,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652,805,330股(其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出借公司股份余额为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公司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有公司股份635,042,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7%。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累计持有金螳螂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68%。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0.69%;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4.44%;公司第二大股东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为23.77%。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GOLDEN FEATHER CORPORATION累计持有金螳螂股份占公司新股本的比例为48.9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1-04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