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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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21-025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南京市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楼第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茜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陶彬彦先生、刘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联股东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第1项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管理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小龙律师、宋丹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金美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美成先生因工作原因,为了集中精力投入酒店板块的经营和发展,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金美成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控股子公司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新金陵饭店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金美成先生关于总经理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对金美成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新任总经理的选聘工作。在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由公司董事长李茜女士代为行使总经理职责。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