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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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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2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铭冠(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铭冠”)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申请融资,申请的最高额融资额度为2,200万元,最高额融资期间为60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孝感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嘉美”)以自有不动产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关系为同一控制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子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铭冠(湖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8日

注册地点:孝南经济开发区井岗社区

法定代表人:陈民

注册资本:3,800万元

经营范围: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生产销售;纸张、塑料聚乙烯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7月19日湖北铭冠与汉口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协议》(合同编号:DB2021071900000019001);孝感嘉美与汉口银行签订了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的《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B202107190000001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

乙方依照其与债务人已经签订的编号为DB2021071900000019001的《最高额融资协议》及乙方与债务人已经或将要签订的多个具体融资合同的约定,在从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6年7月19日止的期间内,在人民币2,200万元的最高融资余额限度内,连续向债务人融资而形成的债权。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乙方与债务人所签订的形成乙方债权的前述一系列主合同,除非各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各该主合同发生的债权不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否则,因该等主合同产生的债权,均纳入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

2.保证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555.60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含本次担保,已过期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湖北铭冠与汉口银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协议》

2.孝感嘉美与汉口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房地产抵押合同》

3.孝感嘉美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