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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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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3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预计本集团二〇二一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500万元至56,500万元,同比下降80.57%到84.01%。

2、于二〇二一年上半年本集团未发生重大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本集团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集团二〇二一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人民币234,241万元至244,241万元,同比下降80.57%到84.01%。

2、预计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人民币236,854万元至246,854万元,同比下降80.38%到83.78%。

3、本次业绩预减为本集团根据经营情况做出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阅或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90,741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294,654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6612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1年上半年,全球石油需求复苏缓慢,OPEC+减产协议的持续执行促进石油去库存,供过于求的局面导致国际油运市场持续疲软,加上国际燃油价格同比提高,国际油运市场收益水平持续徘徊于历史低位。2021年1至6月,超大型油轮(VLCC)TD3C(中东-中国)航线日收益数次跌到负值,平均日收益为-311美元/天,同比下跌约100.38%。本集团采取极端降速等措施压降成本,然而市场景气度不佳仍导致本集团外贸油运板块收益同比下挫。

四、风险提示

本集团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仅为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集团正式披露的

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香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中发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5,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为中发香港提供担保余额为7.9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1.24亿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为中发香港借入花旗银行香港分行5,000万美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4亿元),并承担连带责任,期限为一年。

经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可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及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以及上述四家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预计担保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及于2021年7月1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朱迈进。

注册资本:1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5,000万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通过担保的形式进行融资可显著降低融资成本且审批流程更为快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约3.93亿美元及约450万欧元(合计约合人民币25.7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44%;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约11.02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71.3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0.59%;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1-038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5日

至2021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5日13:00-13:55。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7楼,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0;

联系电话:021-65967165、65968395;

传真:021-65966160;

邮件:ir.energy@coscoshipping.com。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及摘要》(简称“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及摘要》(简称“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和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 2021 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A股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H股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7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已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成立“兴证资管鑫众海尔智家5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兴证资管鑫众海尔智家6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均完成了备案并已开设对应的证券账户。后续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1)根据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与2021年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为70,800万元,股票来源于拟受让海尔智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该等股票的受让价格按照回购账户中累计回购的股票的均价进行确定,具体数量届时根据受让的回购股票的交易均价予以确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71,838,966股,回购均价27.79元/股(含交易手续费等)。

据此测算,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将从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购买25,440,807股股票,购买均价27.79元/股,金额707,000,026.53元(不含相关手续费及税费支出)。公司将于近期按前述价格和股数办理该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

(2)根据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参与2021年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沪港通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H股股票。资管机构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0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1-01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1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并于2021年7月20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龙德先生担任公司总地质师、张明禄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朱国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孙龙德先生、张明禄先生及朱国文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孙龙德简历

孙龙德,59 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孙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1997年11月任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总地质师;1999 年 9 月任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 7月任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工委书记;2007年6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2014年4月兼任中国石油集团咨询中心主任;2015年7月兼任本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科技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3月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2018年10月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大庆油田党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不再兼任上述3项职务。

张明禄简历

张明禄,57岁,现任本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张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08年6月任长庆油田分公司总地质师;2014年7月任长庆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兼任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总监;2019 年1月任青海油田分公司总经理,青海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3月任本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朱国文简历

朱国文,54岁,现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朱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10年3月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厂长;2013 年4月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2018 年10月任浙江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7月16日

● 股票期权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

●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数量:限制性股票416.50万股,股票期权57万份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公司实行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7月19日分别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关价格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15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72元/股

4、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共有93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申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除上述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其他激励对象与本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15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7.48元/股

4、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首次授予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期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其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首次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该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众会字(2021)第06731号《验资报告》,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收到93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6,318,800元,其中,人民币4,165,000元计入股本,人民币32,153,8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416.5万股,于2021年7月16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2021年7月19日,本公司本次授予57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鸣志电器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741、0000000742、0000000743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1年7月19日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416,000,000股增加至420,165,000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建鸣、傅磊共同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其共同控制本公司表决权比例由授予登记完成前的56.625%变更为授予登记完成后的56.02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预计2021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预计2021年-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仅为测算数据,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1-051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5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7月20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学先生提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张文学、宋德安、谢志雄、赖晓敏、邹安、周平6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获选之日起计算。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获选之日起计算。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1.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方案

(1)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务而领取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工作职责领取薪酬,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津补贴构成,具体如下:

1)基薪:人民币60一80万元/年(税前)。

2)绩效薪:绩效薪为浮动薪酬,具体根据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3)津补贴:津补贴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固定津贴为人民币18万元╱每人(税前)。

2.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方案

监事不因担任监事职务而领取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薪酬。

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24条:“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规定,公司拟为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计算结果为45,724,009股。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股份完成购买,董事会拟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向下收整为45,724,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文学先生,1963年5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热轧厂厂长兼热轧产线系统改造项目组经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改善部部长,公司监事会主席、总裁、党委副书记。张先生在生产经营、管理创新以及智能制造方面有丰富的经历和经验。张先生1984年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压力加工专业,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工业关系硕士。

宋德安先生,1965年2月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德胜集团董事局主席。宋先生于1997年创立四川德胜集团,现已发展成为以钒钛资源综合利用为主业,业务涵盖钒钛钢铁、投资等多元产业为一体的中国500强企业集团。宋先生曾任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乐山市委第六、七届常委、乐山市工商联第六届常委、商会副会长、乐山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等职务。曾获云南省优秀企业家、乐山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四川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多项荣誉。

谢志雄先生,1972年4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谢先生历任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轧钢厂技术部部长、生产技术科科长,炼轧厂轧钢科科长、轧钢主任工程师,特钢事业部副部长,营销中心产品销售部副部长、副总经理,制造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谢先生1993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工程专业。

赖晓敏先生,1972年10月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赖先生历任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总裁、董事、党委副书记。赖先生1993年毕业于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后获得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邹安先生,1974年11月生,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邹先生历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会计税务主管、预算管理主管、绩效评价高级经理;宝钢发展经营财务部长、总裁助理(代理)、副总裁兼经营财务部部长;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邹先生1996年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会计学专业,后获得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

周平先生,1974年12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先生在工程管理、钢铁企业(含矿山)管理、经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历任云南楚雄德胜钢铁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改指挥长;腾冲矿业有限公司技改指挥长、总经理、董事长,青杠坪矿业有限公司技改指挥长、总经理;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改指挥长,四川德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先生1994年7月毕业于乐山市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与加工专业,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为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生。

盛学军先生,1969年8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金融科技法治研究院院长。盛先生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学位委员会副主席,经济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盛先生在经济法、金融法、证券法领域取得一系列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多部著作及教材,主持、主研省部级以上多项科研项目,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获得十余项省部级以上奖励。盛先生1995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赴法国马赛第三大学作博士后研究、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进修,并曾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担任高级研修学者。

张金若先生,1980年8月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重庆大学教授、会计学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张先生曾任重庆大学讲师、副教授。张先生主要研究领域为财务会计准则、公司财务、税收。张先生在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出版多部学术著作,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术类)项目,担任重庆市财政局首批会计咨询专家。张先生2005年获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郭杰斌先生,1980年7月生,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郭先生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合伙人。郭先生在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郭先生2002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荣誉学士。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5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绑定核心员工,协同管理团队、核心骨干人员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等事宜。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第一、二、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方式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5月16日及2020年12月3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为: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经审计确定后,提取用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基金合计人民币98,827,048.45元,其中50%部分将以3.68元/股折算成获授的股票数量(即13,427,588股),剩余50%部分依据2021年3月19日(董事会审批通过公司年度报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平均值1.53元折算成获授的股票数量(即32,296,421股),合计45,724,009股。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2018年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管理文件规定,为便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完成购买,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向下收整为45,724,000股。

三、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5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7月20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平先生提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吴小平、李怀东、朱兴安3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获选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平先生,1975年5月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先生在财务管理、审计、钢铁企业经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历任宜宾东升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项目部项目经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吴先生1995年7月毕业于四川省粮食经济学校市场营销专业,期间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专科学历,后获香港财经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李怀东先生,1973年9月生,高级经济师、政工师。李先生现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管理创新部部长、广东宝联迪国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历任韶关钢铁公司办公室秘书科科长,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韶关钢铁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韶关钢铁纪委委员、职工监事、运营改善部部长兼宝特韶关综合管理部部长,韶钢松山运营改善部部长,韶关钢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先生1995年毕业于东北大学钢铁冶金系钢铁冶金专业。

朱兴安先生,1974年7月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先生历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条钢厂质检站站长、党支部书记,钢管条钢事业部条钢产品经营部线材厂党总支书记兼副厂长,钢管条钢事业部条钢产品经营部生产技术室主任、部长助理、副部长,盐城指挥部长材项目负责人。曾挂职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炼轧厂副厂长。朱先生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后获东北大学材料工程工程硕士学位。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