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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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383,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383,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股本情况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40.8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1,599,822.7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18.09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来,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7,783,89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67,891,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4%;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79,892,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6%。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吴永根、邱世勋、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翰鼎信源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大春、汇安基金-招商银行-杨宝林、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凤凰花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丰晋信基金-浦发银行-汇丰晋信-恒生银行稳健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实浩瑞(武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基金-东源投资再融资主题精选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王玉辉。

上述股东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合格投资者参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48,以下简称“星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星云股份股票。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自星云股份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星云股份股票6个月内不予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减持操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383,8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379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2,383,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79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4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星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星云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