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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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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截至2021年3月31日,廖寄乔持有发行人13.29%股份、持有益阳荣晟21.34%出资额,益阳荣晟持有发行人5.58%股份。2017年5月,廖寄乔与益阳荣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在作为金博股份的股东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或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表决权时,益阳荣晟按照廖寄乔的意见行使上述权利。廖寄乔合计可控制发行人18.8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中,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3月财务会计数据未经审计。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还应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已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00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认为: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已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013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认为: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是否超过3%的范围。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单体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二)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三)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五、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2021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系2021年全年年化数据。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2、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增加390.29万元、增加1,431.31万元、增加2,273.68万元和增加296.97万元。

六、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持有的短期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持有的某些结构性存款,其收益与黄金、外汇等变量挂钩。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1月1日之后,本公司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等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类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财政部报表格式修订(财会〔2019〕6号),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对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票据。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各报告期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该政策变更对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及列报的相关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持有的短期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持有的某些结构性存款,其收益与黄金、外汇等变量挂钩。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前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等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因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公司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该类应收票据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对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票据。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追溯调整。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4、执行新收入准则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5、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

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拥有国资背景或为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

为保证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票据的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中,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贴现金额计入“短期借款”、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金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在现金流量表中将报告期各期未终止确认的贴现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计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七、适用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的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如下:

[注]: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税[2018]9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行人母公司2018年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1843000639,发证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有效期三年。

发行人母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八、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按流动性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27,573.45万元、33,691.77万元、148,485.41万元和153,009.95万元,公司的资产规模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增加,2020年末资产规模的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86,527.21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8,698.98万元、24,302.48万元、109,481.23万元和104,668.2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82%、72.13%、73.73%和68.4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以前年度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1万元,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流动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8,874.46万元、9,389.29万元、39,004.18万元和48,341.7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18%、27.87%、26.27%和31.59%。2020年,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为建设新厂区购置土地、建设厂房和购买机械设备的支出随之增加,因此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非流动资产金额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8,698.98万元、24,302.48万元、109,481.23万元和104,668.24万元,主要构成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2020年末流动资产的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86,527.21万元。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82.37万元、998.69万元和14,732.38万元和25,579.5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65%、4.11%、13.46%和24.44%。受2020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2020年末货币资金规模大幅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资金规模大幅增加。由于首发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受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影响,因此公司有较大规模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2,0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是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期限短、安全性较高、收益波动小,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的现金管理,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并非为获取投资收益而开展的财务性投资。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上市公司,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与公司进行业务结算。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主要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以及其他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等,上述承兑银行历史信用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承兑的情形。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115.36万元、4,868.74万元和9,752.75万元和14,259.13万元,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在月结30天到月结90天之间,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基本由最近三个月的销售收入产生。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基本持平,主要是2018年第四季度和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未出现大幅增长,其中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收入受“531新政”影响同比下降,导致2018年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0年末应收余款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对应的部分应收款客户处于请款周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公司各报告期期末最近一个季度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8年度至2020年度最近一季度营业收入指2018年度至2020年度第四季度收入;2021年1-3月最近一季度营业收入指2021年1-3月收入。

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基本持平,主要是2018年第四季度和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未出现大幅增长,其中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收入受“531新政”影响同比下降,导致2018年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2019年第四季度增加所致。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高,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基本按信用期政策实现回款,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客户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回款比例较高,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天津鑫天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9年1月1日开始,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应收账款损失准备,具体分为: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类具体为: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①报告期内,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客户主要为光伏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90%。

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为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无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电费以及部分货款等,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为员工备用金等款项,金额较小。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212.12万元、2,532.23万元和4,730.88万元和9,474.16万元,公司存货以及存货构成总体保持相对稳定。随着下游客户的产品采购需求持续增长,公司在手订单增加,使得2020年末和2021年3月末在产品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预缴企业所得税、IPO直接相关费用和待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起,公司购买了一定规模的短期理财产品。

2019年1月1日之后,本公司将此类理财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8,874.46万元、9,389.29万元、39,004.18万元和48,341.70万元。2020年公司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公司建设新厂区购置土地和机器设备等所致,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1)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2020年末长期股权投资金额是由于2020年10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金博投资出资1,000万元参股设立金硅科技而形成。2021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984.14万元。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6,787.23万元、7,948.37万元、24,604.93万元和27,449.70万元,主要构成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与公司主营业务和行业特征相符,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536.55万元、764.17万元、7,319.97万元和10,175.88万元。2018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主要系长沙办公楼项目,此工程已在2019年第一季度验收合格达预定使用状态后转为固定资产。2019年12月31日待安装设备为尚未转固的气相沉积炉。

截至2020年末和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主要是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的土建工程和其他生产用机器设备等,上述在建工程项目将在竣工验收后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较以前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为募投项目、东部新区产能扩建项目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股份支付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2020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上升主要系当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股份支付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购置土地使用权前期费用。2019年购置土地使用权前期费用主要是公司向益阳市国土局支付的175万元土地使用权购置保证金,用以购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的土地。2020年末预付设备款主要系建设新厂区发生的机器设备预付采购款。

3、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整体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公司可比公司年报数据。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负债等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对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贴现部分金额计入“短期借款”、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部分金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2018年,公司向浦发银行借入短期贷款500万元,该借款已经在2019年偿还。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57.92万元、801.92万元、3,917.73万元和1,090.39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4%、12.72%、24.64%和9.00%。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及设备款。

(3)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568.44万元、1,016.5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22%、16.12%。各期末预收款项余额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是隆基股份等客户为了满足其产能扩张需要,策略性地以预付款形式锁定了本公司产能,以保证其需求能够满足。

根据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客户预付的采购款2,970.55万元。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客户预付的采购款2,678.44万元。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740.01万元、1,407.76万元、1,676.99万元和1,147.9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09%、22.32%、10.55%和9.47%。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及计提员工业绩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328.69万元、132.58万元、65.81万元和8.64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50%、2.10%、0.41%和0.07%。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小。

(7)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对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承兑后终止确认,对报告期各期末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背书部分金额计入“其他流动负债”。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及递延收益组成。

(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预计负债系预提售后服务费,具体根据最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合计与对应三年收入合计的比例乘以当期收入金额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预提售后服务费逐年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上述计提的售后服务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76.23万元、91.67万元、1,263.53万元和1,197.61万元。2020年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由项目建设设备投入补贴1,218.53万元构成,用于补助发行人建设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偿债有关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使得本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2018年至2020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310.95万元、10,153.51万元和21,275.25万元。2018末和2019年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8.14和39.85,2020年和2021年1-3月公司无利息费用支出。

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主要由于当年部分应收票据贴现背书后未终止确认的影响,公司将该部分未到期贴现票据收到资金未作为经营活动现金的流入,而作为筹资活动的流入。整体而言,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偿债能力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注:公司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年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注:公司2021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系2021年全年年化数据。

1、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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