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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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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1-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宜昌交运,代码:002627)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大特材,代码:688186)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宜昌交运、广大特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7月19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跨境ETF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需求,提高申赎结算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自2021年7月26日起对在上交所上市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跨境ETF”)的申赎结算模式进行调整。基于此,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在上交所上市的跨境ETF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有关清算交收与登记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各基金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将恒生通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中“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及“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的具体规则描述删除,并约定具体规则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在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新增或调整关于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卖出和赎回的时间为“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三)修订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中“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内容,以下以恒指科技修订为例: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相关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申购业务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以下简称RTGS)模式;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替代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可采用代收代付处理。

1)申购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现金申购后,如交易记录已勾单且申购资金足额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间实时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交收;T日日间未进行勾单确认或日间资金不足的,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日终根据资金是否足额办理基金份额及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2)赎回的清算交收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受理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基金管理人在T+2日内办理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3日内通过登记结算机构的代收代付平台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正常情况下,赎回替代款项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但如果出现基金投资市场交易清算规则发生较大变化、基金赎回数额较大或组合证券内的部分证券因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足额卖出,则赎回款项的清算交收可延迟办理。

对于因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现金申购失败的情形,按照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处理。

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业务规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及其不时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申购赎回的程序、份额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处理规则等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自2021年7月2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基金法律文件进行其他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将于2021年7月26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对照表

附件: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对照表

(一)恒生通(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

2、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不含与基金合同一致的修订内容)

(二)纳斯达克(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三)恒生互联(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四)日经ETF(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五)恒指科技(仅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蛋卷基金”)、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21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