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3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昌国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885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备案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三、备查文件
1、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5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田机械”)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52.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04.4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5,757.3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536,588,429.50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25,624,528.31元。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经审计的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4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18年4月4日至2021年6月1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5,352.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404.4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4.43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公司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5,757.3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757.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是合理的、必要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了《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885号),认为:绿田机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绿田机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8885号);
(五)《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6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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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及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公司证券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本议案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4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万元增加至8,800万元,公司类型将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并变更名称为《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新的《公司章程》将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7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27.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57.5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62.4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269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承销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田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适应募投项目款项的不同支付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4、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公司财务部须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部分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是基于工程项目建设多种结算方式的实际情况,合理改进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8
绿田机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6日
至2021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8月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绿田机械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罗正宇、张竞丹;
2、会议联系电话:0576-89229000
3、电子信箱:ltzq@chinalutian.com
4、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绿田大道一号绿田机械四楼会议室
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田机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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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59 证券简称:绿田机械 公告编号:2021-009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玲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自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账至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是合理的、必要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2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侧袋机制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决定对旗下1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及更新基金管理人、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等。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将自 2021 年 7月 22日(含)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3只证券投资基金,详细名单见下表:
■
二、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合同的“前言”章节新增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基金合同的“释义”章节补充侧袋机制、特定资产释义如下: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机制: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四)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补充: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若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部分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合同的“基金的投资”章节补充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六)基金合同的“基金资产估值”章节修改暂停估值的部分情形、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1、修改“暂停估值情形”中的部分情形: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应暂停基金估值;”
2、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的规定。”
(八)基金合同的“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九)基金合同的“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补充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机制: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因上述主要修订导致的有关内容序号顺序进行了同步调整、基金合同摘要一致性更新等。
因各基金的类型及具体表述等不完全相同,基金合同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可能存在略微差异,详细修改内容请见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
三、根据上述基金合同的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各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披露网站。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7月22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通过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免长话费),或登录网站(http://www.galaxyasset.com)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仅对本次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7月22日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
机制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7月2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于2021年7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通过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免长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7月22日
附件:增加侧袋机制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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