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0805 债券简称:中闽定01
债券代码:110806 债券简称:中闽定0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行使“中闽定02”强制转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已触发“中闽定02”的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强制转股权,不对“中闽定02”强制转股,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若“中闽定02”触发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强制转股权。
●以2021年10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中闽定02”再次触发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强制转股权。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概况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5,600,000张可转换债券,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张,募集配套资金56,000万元,债券期限为3年。
(二)本次定向可转债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转债代码“110806”,转债简称“中闽定02”。
(三)“中闽定02”的转股期限为2021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62元/股。
二、本次定向可转债触发强制转股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
根据《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的约定: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持可转换债券满足解锁条件后,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强制转股方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通过上述程序后,上市公司有权行使强制转股权,将满足解锁条件的可转换债券 按照当时有效的转股价格强制转化为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中闽定02”当期转股价格(3.62元/股)的130%,已触发“中闽定02”的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
2021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行使“中闽定02”强制转股权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及当前市场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强制转股权,不对“中闽定02”强制转股,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若“中闽定02”触发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公司均不行使强制转股权。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触发前的六个月内该可转债的交易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中闽定02” 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触发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中闽定02”。
五、风险提示
以2021年10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中闽定02”再次触发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强制转股权。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