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相关问题解决进展及全资子公司
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5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相关问题解决进展及全资子公司
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经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控制的企业广东明珠养生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生山城”)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4月30日,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016,709,315.42元,累计归还2,838,659,301.87元,余额为1,178,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公司已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偿还方案并执行,积极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的函件,告知:已收到养生山城通过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归还共同合作投资资金占用款20,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通过现金的形式偿还20,000,000.00元,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余额总计为1,158,050,013.55元(不含资金占用费)。
三、其他内容
经置地公司和佳旺房地产友好协商,佳旺房地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置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就共同合作投资“怡景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共同合作”)签署了《抵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9),该抵债事项完成后,佳旺房地产对公司的剩余应付款项为362,616,020.94元(含实际控制人张坚力通过佳旺房地产占用公司资金的余额225,091,883.43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通过佳旺房地产于2021年7月20日归还共同合作投资资金占用款20,000,000.00元后,佳旺房地产在共同合作合同项下欠付置地公司的款项余额相应减少20,000,000.00元。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除已披露事项外的其他资金占用行为、违规担保行为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若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资金占用余额多于本次交易核实的资金占用余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承诺以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定结果为准,对差额承担补足的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公司正积极与实际控制人沟通,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公司将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5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及《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经公司自查发现,因工作人员填写错误,原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中部分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金额是根据关联方与贷款方所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以关联方资产提供担保及关联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更正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金额是根据关联方与贷款方所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的最高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以关联方资产提供担保及关联方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报告全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7月22日修订版)。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1-05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1002号)》。因张坚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6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张坚力立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