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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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2021-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07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或“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20年11月9日获得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11月2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万元至4,800万元,较2020年同期下降90.44%-93.6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出具了说明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