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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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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上海南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上海南土持有公司股份8,342,4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16%;2021年1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5,400,000股增加至147,783,896股,上海南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6.16%被动下降至5.64%,下降比例为0.52%;2021年7月22日,因其管理的部分产品运营期限届满及流动性管理所需,上海南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7,000股,减持比例为0.6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南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变动超过1%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上海南土持有公司股份8,342,4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16%。

2021年1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5,400,000股增加至147,783,896股,上海南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6.16%被动下降至5.64%,下降比例为0.52%。

2021年7月22日,上海南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7,000股,减持比例为0.6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南土持有公司股份7,3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海南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35,400,000股;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47,783,896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备查文件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星云股份

股票代码:3006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晓宁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A座1015-1016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签署日期:2021年7月 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DN4A

法定代表人:吴晓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A座1110-16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吴晓宁持有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部分产品运营期届满及流动性管理所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342,4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16%,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1月2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5,400,000股增加至147,783,89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有股份比例由发行前的6.16%被动下降至5.64%,下降比例为0.52%。

2021年7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7,000股,减持比例为0.65%。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3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下降至5%以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91-28051312

传真:0591-28328898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2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等额550亿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与子公司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近期就Lenovo Enterprise Technology Company与子公司神州数码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贸易事项签署了《第三方公司保证书》,担保金额为美元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3、被担保人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12.07亿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454.58亿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金额148.78亿元,股东大会单独审议担保金额1.33亿美元(按实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约8.71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为210.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41%;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46.84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5.1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407.74亿元,担保实际占用额205.16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092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融景产业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

景顺长城融景产业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344;C类01134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11日证监许可【2021】203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21年7月19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1年7月30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景顺长城融景产业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融景产业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融景产业机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和主要销售渠道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讨,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21年7月23日,即2021年7月24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

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赎回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7月23日起新增委托腾安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腾安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95017转1转8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二、通过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腾安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腾安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腾安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腾安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腾安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7月23日起在腾安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A/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腾安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赎回上述基金的,可享受赎回费率优惠,优惠至仅收取赎回费中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其余部分免除。赎回费及归基金资产比例依据投资者持有基金产品的时间分档收取,具体标准请参见基金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腾安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腾安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系统停机维护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将于2021年7月24日(本周六)9:00 至20:30进行系统停机维护。届时本公司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网上查询、微信、官方APP、客服电话等系统将暂停服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若有疑问,投资者可提前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1900万元,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159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飞储存”、“本公司”或“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2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43元。截至2015年6月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75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860万元(承销保荐费共计3,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预付1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21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开设的497566938402账户中。募集资金总额31,075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62.3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12.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0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633.76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万元

注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18 年12月18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同意拟将“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及利息收益、理财收益用途变更为“智能化储存设备生产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与杭州银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1)受托方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3)产品名称:“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4)金额(万元):1900

(5)预计收益率:1.5~3.5%(年化)

(6)产品期限: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

(7)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8)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资金专员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另外,公司资金专员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甲方:安徽音飞智能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产品名称:“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3236)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名义投资期限:159天

产品规模:1900万元

募集期:2021年7月21日22点之前

起息日:2021年7月23日

名义到期日:2021年12月29日

收益率:1.5%~3.5%/年;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7月22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是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三)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流动性。

3、公司资金专员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900万元,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在该金融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音飞储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音飞储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21-02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