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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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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
LG新能源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与

LG新能源签订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电解液供应的框架性协议,该协议涉及的电解液供应量为双方预测的需求量,实际以协议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

3、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告正文。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年7月2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与LG Energy Solution(中文名称:LG新能源)签订了《ADDENDUM TO PURCH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协议”),约定:2021年下半年-2023年底,LG新能源向九江天赐采购预计总数量为55,000吨的电解液产品。该数量为预计数量,LG新能源将在每年年底对预计数量进行调整和更新。产品的具体交易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九江天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1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等;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LG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LG Energy Solution(中文名称:LG新能源)

注册地址:Parc One Towers, 108 Yeoui-daero, Yeongdeungpo-gu, Seoul, 07335, Republic of Korea(首尔特别市永登浦区汝矣岛大道108)

主营业务:电池材料、电池单体、电池包生产及销售,以及电池保养/维护、租赁、充电、回收再利用等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多样化服务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LG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双方交易情况:LG新能源为公司电解液产品客户,最近三年向公司采购电解液产品的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LG新能源是LG化学(英文名称:LG Chem)分拆汽车电池业务后成立的新公司,LG新能源作为全球唯一的化学电池企业,以其卓越的材料技术引领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已成为电动汽车和储能系统 (ESS) 电池领域的全球巨头。公司与LG新能源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供方: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需方:LG Energy Solution

2、协议标的:电解液产品

3、合作内容:2021年下半年-2023年底,LG新能源向九江天赐采购预计总数量为55,000吨的电解液产品。该数量为预计数量,LG新能源将在每年年底对预计数量进行调整和更新。关于每年电解液产品的交易价格,协议双方将在上一年年底前协商确定,其中,电解液之原材料六氟磷酸锂价格按协议锁定的价格执行,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市场波动等),六氟磷酸锂的价格变动幅度在±10%或以上的,则电解液的价格将重新协商。产品的具体交易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4、协议签署日期:2021年7月22日。

5、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签订标志着LG新能源对公司研发能力、质量体系、生产供应能力的认可,进一步验证了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强化公司与LG新能源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如果充分履行,将对公司的2021年度-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已对预计采购数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具体产品的采购数量、金额、货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采购订单约定执行,因此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期较长、涉及的金额较大,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①框架协议名称:《Production Pricing Agreement for Battery Cell Materials》,协议约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特斯拉(Tesla,Inc.)供应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公告日期:2020年11月7日。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②框架协议名称:《物料供货框架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预计六氟磷酸锂使用量为 15,000 吨的对应数量电解液产品。公告日期:2021年5月28日。截至目前,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顾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徐三善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韩恒先生,董事赵经纬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于2021年6月5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合计减持不超过 540,800 股。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赐材料”)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1,133份,其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期权564,152 份,预留授予部分期权306,981 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21日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2,063,66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164,0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十三)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27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2,137,624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43%,行权价格为 8.053 元;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9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550,924 份,行权价格为 12.029 元;上述期权均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十四)2021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依照股权激励方案相关条款,拟对公司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拟对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共计拟回购注销346,800股限制性股票,拟注销871,133份股票期权。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27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43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564,152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19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19名,共涉及306,981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1,133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7月21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