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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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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应波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王林、张庆、张华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邵咏斌因工作出差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定高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4、5、6、7、8、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0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4、5、6、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初巧明、柴雨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未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魏怡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郑毅先生、刘建红先生、陈晓东先生、邱中伟先生、独立董事程小可先生、闵庆文先生、郭洪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贾卫平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西华府大厦及西贵园项目办公、部分商业用房及车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在本规模项下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1,495,391股)已回避表决议案1、8。

3、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逸飞、于腾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怡亚通”“乙方”)与关联公司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资本”“甲方”)及国美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零售”“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基于深投控及深投控资本对供应链、大消费以及民生产业的大力支持;结合怡亚通在大消费供应链领域和快消品分销渠道的行业领先优势;国美全渠道、全场景流量整合资源和全球众多知名合作商家直供及独家专属货源的优势。三方未来将在资本、供应链、渠道、产业链以及品牌孵化等方面开展深入战略合作。

二、合作三方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飞

注册资本:160,69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投控资本100%的股权,公司董事姚飞担任深投控资本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注册资本:212,269.7819万元人民币

公司介绍:怡亚通系“深投控”控股的上市公司,其为全球1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及2600多个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其分销商品品类超过40万种,在中国380多个主要城市(包括香港)构建了深度快消品分销服务平台,覆盖全国1-4线城市150多万家终端门店。怡亚通经过二十三年在供应链管理、快消品深度分销以及品牌运营领域的深耕,形成了其在大消费领域全链路的一体化服务能力。怡亚通以供应链为依托,打造中国最大的“快消品分销平台”和“品牌孵化平台”。

3、公司名称:国美零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7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董晓红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介绍:是国美控股集团旗下的企业,围绕“家·生活”战略,构建线上平台、线下平台、 供应链平台、物流平台、大数据&云平台、共享共建平台等六大平台,以娱乐、低价、服务与科技为核心经营策略,满足家庭用户生活全方位的消费与服务需求,使家庭用户获得更优商品、更低价格和更好服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构建百万级全品类商品资源池,形成全球商品供应链共享中心

怡亚通在快消领域,国美在围绕“家·生活”战略生态领域都有强大的商品和供应链资源,未来双方将进行深度整合,优势产品互补,共同构建全球商品供应链共享中心,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率。通过本次合作,预计怡亚通可共享商品SKU可达100万+,国美发挥供应链优势通过共享共建输出商品SKU100万+,共同构建百万级以上全品类商品资源池。

2、通过渠道整合、共享流量,打造中国最大的全域流量共享零售平台

怡亚通在全国320多个城市搭建了服务网络,覆盖终端数超150万+,打造了中国线下最大的分销平台;国美拥有近4000家线下门店,覆盖近1300个城镇,真快乐平台通过科技赋能、娱乐化玩法,实现场景+本地化的线上交易,打造一店一页、内容营销、联盟分销等多流量场景。双方优势产品可共享现有渠道资源,扩大分销能力,共享线上线下流量资源,互利共赢。

3、通过研发定制新产品、孵化新品牌,打造以湾区为中心的全球产业链智

造基地

未来双方通过采取研发定制、联合直采、产品包销乃至联合开发自有品牌等多种方式合作,秉持源于中国,服务全球、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商业理念,孵化新的全球性品牌,实现全球买全球卖,共同打造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互联网+智能制造中心,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4、全面开放物流服务等生态系统,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共享共建体系

怡亚通拥有六大区域集散中心,覆盖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区的300多个城市的物流网络,具备为客户提供深入1-6线城市的B2B、B2C深度配送运作能力;国美拥有仓储面积超过500万平米,全国运输线路超过1600条,覆盖全国各级城市乡镇。怡亚通和国美零售作为供应链与零售行业的引领者,将探求全面开放物流服务等生态系统,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共享共建体系。

同时,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在供应链、渠道、产业链、流量、资本、品牌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5、三方将合作成立大消费产业投资基金,以资本来推动怡亚通和国美零售在大消费领域的产业升级。

6、甲乙两方拟参与认购丙方推荐的真快乐、安迅物流、国美家及打扮家等项目,由怡亚通或深投控资本指定出资主体参与,具体投资条款将另行约定。

7、甲丙两方拟参与认购乙方推荐的蚂蚁零兽、整购网及家电客项目,由国美零售或深投控资本指定出资主体参与,具体投资条款将另行约定。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期满后经三方书面同意可以延长。有效期内,经三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终止。

三、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签署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丙两方在产业上资源互补、强强联合,构建从生产、品牌孵化、品牌运营、渠道管理、营销管理以及终端销售的全链路一体化服务能力。同时,借助甲方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国资背景,共同打造扁平化、共享化、去中心化的大消费生态战略平台。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合作协议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提示事项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应用合作框架协议,是三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三方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该合作事项的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并以协议各方另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需提交协议各方相关权力机关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待相关业务的正式合作协议签署时,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完毕后,三方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合作事项的落地,待实施性业务推进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国美零售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3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松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384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4亿元调整至6亿元。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购买的产品为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公司将建立台帐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松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384

2、币种:人民币

3、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4、起息日:2021年7月20日

5、到期日:2022年10月20日

6、预期净化收益率:1.0-3.7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2.2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0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实际的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8日公司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4亿元调整至6亿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申请在原定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6,000万元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新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成都东南与债权人成都银行新津支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整,期限1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3,8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1,8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136,200万元,公司对成都东南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15,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南”)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才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铝锌硅复合板、彩涂钢板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此相关的土建工程(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成都东南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4、经查询,成都东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债务人: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成都东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

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310,3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2,742.34万元,占本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7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3日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1-03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