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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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17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1年7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程立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方案调整主要为删减募投项目中的“惠州立华肉鸡屠宰项目”,并相应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修订如下:

(一)发行规模

修订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含21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修订后: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480.94万元(含204,480.94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0.00万元(含2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5,231.41万元后的金额。

修订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04,480.94万元(含204,480.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系已扣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5,231.41万元后的金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修订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的调整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