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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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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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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销、吊销时间源自“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工商查询系统。

二、与相关客户发生交易时所做的信用评估、账龄政策、回款政策及执行情况,相关客户是否存在潜在关联方,是否存在回款逾期后持续发生交易的情况;

公司按照《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根据客户的性质、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结合不同客户的商业惯例,评定其信用级别和信用额度,将客户信用级别一般化分为四个类别,IDC板块客户信用评级由高到低细分为A、B、C、D四个级别,A类信用级别最高,信用状况最好,逐级降低,化工业务板块客户评级由高到低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良四个级别,上述相关客户的信用评估、账龄政策等情况如下:

一般情况下,公司给予客户3-6个月的信用期,针对长期合作客户,会在原有信用期基础上给予更为宽裕的信用期,上述逾期后仍发生交易的客户大多与公司开展业务时间较长,且大部分历史逾期客户发生新交易的同时,持续取得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三、结合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说明相关客户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及确认依据,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违规确认收入的情况和虚增收入的情况;

目前,公司销售业务主要为化工板块和IDC板块,其中IDC板块业务的单项履约义务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其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方法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已向客户提供的IDC综合服务,即实际提供服务的种类、数量及合同规定的服务价格,根据已提供服务对账单确认收入,客户在信用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化工板块业务的单项履约义务为在某一时点履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产品出库,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时确认。公司根据客户发货需求,分为邮寄和自提,通过邮寄方式发货的,以客户办理签收手续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通过自提方式发货的,以提货人员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我们通过检查产品购销合同、货物签收单、提货单、银行收款单据、销售发票等,公司销售收入不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违规确认收入的情况和虚增收入的情况。

四、余额100万元以上的预付款项交易对方、是否关联方、发生时间、付款金额、减值准备、交易背景和必要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期末账面余额26,082.07万元,其中余额中100万元以上共计25,472.37万元,占期末账面余额比例为97.66%,坏账准备余额为111.39万元,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同意促使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机械设备采购项目转包给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森华易腾同意承接萍乡东方和能通公司的机电相关项目,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萍乡东方应促使能通公司将项目机柜委托森华易腾进行对外销售,并委托森华易腾对项目机房提供运维、管理服务。为以上合作事项取得与萍乡东方和能通公司展开合作的权利并为未来具体合作提供预付机柜租金。

公司预付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预付采购材料及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条款结转,一般情况下,不存在信用损失;预付数据流量包及机柜租赁业务款根据期后业务消耗情况,若期后正常消耗,不计提坏账准备,若期后无消耗、或消耗率明显低于正常消耗水平的,则计提坏账准备。

五、预付款增加的情况下坏账准备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5,970.69万元,较期初增长29.02%,主要系期末采购材料款增加所致;坏账准备余额为111.39万元,较期初减少89.51%,主要系2020年度预付数据流量包及机柜租赁业务消耗导致坏账准备转回。

2019年期末、2020年期末公司预付供应商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海披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均为北京森华机柜带宽IDC供应商。

由上表可见,2020年12月31日预付材料、土建工程供应商余额为15,488.17万元,较期初增加97.04%,2020年度公司采购化工材料主要集中在年底,尚未达到结算条件,从而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有所增长;此外,公司于2020年度新增上海披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M1机房授权机柜租赁,其业务消耗前期预付款,且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本期消耗前期预付款,从而期末坏账准备大幅减少。

六、余额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方、是否关联方、发生时间、付款额、减值准备、交易背景、前期决策程序和负责人;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15,576.52万元,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100万元以上合计115,321.16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9,457.52万元,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2020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主要为关联方款项,其中,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为58,946.09万元、股权转让款为53,216.72万元。

七、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状况、经营情况,说明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款及往来款主要为关联方款项,其中,股权转让款交易背景系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广东宝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5,469.24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53,216.72万元未收回,其中,15,093.85万元自2020年8月12日处于逾期状态,18,867.31万元自2020年12月12日处于逾期状态,宝基投资经营状况正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其计提坏账准备5,302.26万元。

关联方往来款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如“本问询函问题一.1”所述,包含2020年12月31日次日通过揭阳市宝泰化工有限公司、揭阳市利明化工有限公司、揭阳市联德塑胶有限公司相关账户分别转出15,000.01万元、12,002.50万元、9,000.02万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为更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定2020年12月31日当天的股东占款偿还行为无效,将相应金额还原至上述往来款期末余额中,上述关联方均正常经营,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对其计提坏账准备2,947.30万元。

八、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通过往来款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除“本问询函问题一.1”的占用情况之外,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通过往来款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情况:

经核查,基于目前已有效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2020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集中判断并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因客户注销、吊销及预计无法收回而采取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涉及客户较多、减值金额较大,相关应收账款主要系销售氨基材料和提供IDC服务形成,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为1年以上,交易时间最早为2015年度及以前;相关客户的注销、吊销时间较为分散,主要集中于2015年至2020年之间。

2、广东榕泰公司在与相关客户交易时虽执行了一定的信用评估、账龄政策、回款政策等销售管理制度,但由于市场变化以及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等原因,导致2020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多,且存在部分回款逾期后持续发生交易的情况。

3、通过抽样检查产品购销合同、货物签收单、提货单、银行收款单据、销售发票等证据资料,未注意到相关客户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违规确认收入的情况和虚增收入的情况。

4、2020年末,广东榕泰公司100万元以上的预付款项占比为97.66%,主要系采购聚氯乙烯、尿素、纸浆、数据流量包以及预付工程款的事项形成,除部分数据流量采购及数据中心机柜租赁相关款项为2018年度、2019年度产生外,其余预付款项均为2020年度交易形成,未注意到交易对方为广东榕泰公司关联方的情形。

5、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款项主要集中于数据流量供应商,2020年度均有明显消耗,在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一致的情形下,预付款增加的同时坏账准备大幅下降。

6、2020年末,广东榕泰公司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占比为99.78%,交易对方主要为关联方,款项性质主要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股权转让款。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的资金往来发生时,广东榕泰公司未能严格执行包括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在内的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最终责任人为杨宝生。

7、经了解,截至“大华审字[2021]005638号”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款项未有效偿还,且未获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状况、经营情况良好的直接证据。故基于谨慎性原,广东榕泰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8、“大华审字[2021]005638号”审计报告已就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我们尚未就广东榕泰公司是否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通过往来款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获取新的审计证据。

问题4、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本年确认大额存货跌价损失。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1.68亿元,同比下降67.81%,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1881.17万元,其中本年对原材料计提1709.6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2.66亿元存货报废、损毁、变质造成的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请公司:

(1)分产品列示公司存货名称、数量、期末余额、减值准备、存放地等;

(2)列示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原材料名称、数量、期末余额、存放地等,并结合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和市场价格,说明其出现减值迹象的依据;

(3)列示公司本年报废、损毁、变质的存货名称、余额、减值准备、数量、采购时间、采购对象、存放地、入库时间,以及报废、损毁、变质的原因、发现时间、当前状态、处理方法;

(4)补充披露公司的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存货管理的负责人和存货处理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前期多记、漏记存货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侵占情况;

(5)结合存货报废、损毁、变质的原因,说明将其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和合理性;

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公司存货的真实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等,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列示公司存货名称、数量、期末余额、减值准备、存放地等;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6,795.04万元,其中原材料12,714.59万元、库存商品3,999.92万元、在产品80.53万元,主要存放于厂内仓库、科研中心仓库、化工城仓库及仙桥仓库,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列示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原材料名称、数量、期末余额、存放地等,并结合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和市场价格,说明其出现减值迹象的依据;

由上述公司存货情况可见,2020年12月31日,公司纸浆、尿素、乌洛托品等原材料减值准备余额为1,709.63万元,相关原材料均用于生产氨基复合材料,受新冠疫情影响,化工行业市场整体需求下降,生产量、销售量较上年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减少,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升高,出现减值迹象。

我们对期末氨基复合材料进行减值测试,即按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氨基复合材料发生减值,从而相关原材料出现减值迹象,我们按照其生产投料配比确定需消耗相关原材料,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即按照氨基复合材料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公司原材料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列示公司本年报废、损毁、变质的存货名称、余额、减值准备、数量、采购时间、采购对象、存放地、入库时间,以及报废、损毁、变质的原因、发现时间、当前状态、处理方法;

2021年3月,公司对2020年末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发现聚氯乙烯、尿素、纸浆等原材料及氨基复合材料等库存商品存在盘亏,系仓储部将超过保质期、雨淋、受潮、或生产不力等因素损毁的存货集中填埋于化工城区仓库、厂区仓库;此外,甲醛、邻二甲苯、甲醛溶液等存放于储罐中的液体材料因管理人员操作不当发生变质,质检部未能及时进行检测及报告相关检测结果,导致相关存货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对存货损失负有管理责任,相关存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2020年度,公司毁损、报废存货金额为26,647.25万元,主要系公司未有效执行规范存储、科学领用、损毁处理等各项存货管理制度,导致毁损、报废的存货未及时处理,公司根据盘点结果,将上述存货按其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存货管理制度,加强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监督,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人的差错责任追究,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存货的安全性,减少存货和库存商品的毁损、报废和变质情况的发生。

四、补充披露公司的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存货管理的负责人和存货处理的负责人,是否存在前期多记、漏记存货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侵占情况;

为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管理职责、收发管理、存货盘点业务流程进行规定,根据不同的业务流程设置了相应的存货管理控制制度,主要条款如下:

1、存货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以下存货业务须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包括但不限于:

1.请购、审批与执行;

2.采购、验收与付款;

3.验收、保管与领用;

4.保管与会计记录;

5.发出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6.处置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仓储部主要负责存货的收发及管理,办理出入库相关单据,编制仓库报表,管理仓库台账,参与编制年度存货盘点计划,参与年度存货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调整仓库台账。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办理领用材料并安排实施生产,生产完成办理送检手续并经检验合格完工入库,编制生产报表,管理生产台账,参与编制年度存货盘点计划,参与年度存货盘点负责在线原料、半成品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调整生产台账。

质检部主要负责购入原料的检验及核对,办理完工产品的质量检测,对生产过程及存货管理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跟踪监测,负责协调外检及处理客户质量异议。

财务部主要负责根据仓储部、生产部等部门生成的存货相关单据及其他单,汇总编制相关报表,对领料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成本及时、准确进行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负责对入库成品、半成品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出库成品及时进行财务核算,负责编制年度存货盘点计划,组织召开存货盘点会议,成立盘点小组,实施盘点,编制盘点报表、盘点报告,对盘点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2、存货盘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存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盘点范围、方法、人员、频率、时间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盘点次数及每次应盘点存货的范围,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存货全面清查。盘点存货时,财务部年末制定存货年度盘点计划,编制年度存货盘点计划表,仓储部、生产部参与制定年度存货盘点计划,年度存货盘点计划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组织召开年度存货盘点回忆,成立年度存货盘点小组,存货盘点小组由仓储部、生产部和财务部人员组成。

第三十条 财务部根据盘点计划时间安排,盘点小组进行存货盘点,盘点时,应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存货监盘。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根据存货盘点结果,编制年末存货盘点表,参与盘点的人员签字确认,存货盘点表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交仓储部,一份交总经理。存货盘点表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第三十二条 仓储部将存货盘点表与仓储存货电脑账核对,统计员编制库存调整数量申请表。财务部将年末存货盘点表与存货明细账进行核对,编制盘点分析报告。

若存货盘点表与存货明细账存在差异,仓储部须查找原因,并编制库存差异报告,仓储部负责人审核库存调整数量申请表、库存差异报告。

财务部须将年末存货盘点表、盘点分析报告须报总经理审批。仓储部将库存调整数量申请表、库存差异报告送交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三条 仓储部根据库存调整数量申请表、库存差异报告调整电脑账,财务部根据年末存货盘点表、盘点分析表调整存货明细账。

第三十四条 仓储部与财务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进行库龄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对照上述规定及存货损失的发生事实,公司存货管理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在2020年6月和8月分别受第2号台风和第7号台风影响,强风及强降雨造成部分仓库出现漏水及榕江江水倒灌造成储罐管道受损原料受潮及渗透杂质等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存货,事后也未及时进行存货检查检测,对存货损失情况及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造成存货损失,仓储部部长林春标是存货储存及管理的直接负责人,生产部部长兼质检部主任陈悦深是存货检测及处理的直接责任人,公司总经理杨宝生是存货管理和处理的总负责人。经核实,公司存货损失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到位所致,不存在前期多记、漏记存货的情况,不存在利益侵占的情况。

五、结合存货报废、损毁、变质的原因,说明将其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存货主要为尿素、纸浆、聚氯乙烯等,具有保质期短、受潮湿影响大等特点,公司对2020年末的存货进行盘点过程中发现大量存货存在盘亏情况,经自查,主要系以下原因:

1、公司仓库防潮措施不完善。公司紧邻榕江,降水较多,但未在各仓库安排适当仓储管理人员,也未采取适当的防潮、防水措施,导致大量原材料受潮毁损。

2、材料领用不规范。公司未能有效执行材料领用、库龄管理等内控制度,车间未根据生产计划领用原材料,领用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原材料有效期的影响,导致生产车间原材料积压,且部分临近有效期的材料因未及时领用而变质。

3、存货盘点不及时,处置毁损存货未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仓储部未定期对公司存货进行盘点,且管理人员发现存货毁损后,未能及时将存货情况上报,处置毁损存货未事先经过适当审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属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公司存货盘亏系管理不善所致,因此将其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情况:

经核查,基于目前已有效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2020年末,广东榕泰公司的存货主要为与氨基复合材料、聚氯乙烯等化工产品相关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公司已按照产品列示公司存货名称、数量、期末余额、减值准备、存放地等信息。

2、2020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原材料主要为与氨基复合材料相关的纸浆、尿素、乌洛托品等,相关材料具有保质期短、潮湿影响大的特点,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化工行业市场整体需求下降,生产量、销售量较上年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减少,导致产品单位成本升高,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出现减值迹象。

3、广东榕泰公司2020年度报废、损毁、变质的存货主要为聚氯乙烯、尿素、纸浆、甲醛、邻二甲苯、甲醛溶液等原材料及氨基复合材料等库存商品,采购对象较为分散且大部分采购时间均为2019及以前年度,目前主要存放或掩埋于广东榕泰公司各厂区,变质原因主要系受超过保质期、雨淋、受潮、或生产不力等因素影响。

4、广东榕泰公司主营的氨基复合材料产品及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尿素、纸浆等,具有保质期短、潮湿影响大等特点,公司未制定并有效执行规范存储、科学领用、损毁处理等各项存货管理制度。广东榕泰公司仓储部部长林春标、生产部部长兼质检部主任陈悦深是存货管理和存货处理的具体负责人,公司总经理杨宝生为最终负责人,均应承担存货管理不善的责任。

5、广东榕泰公司2020年度存货报废、损毁、变质的原因主要系各项存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所致,因此,上述存货减值的相关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问题5、内控审计报告显示,公司项目投资决策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本年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年报显示,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44亿元,同比减少56.0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2.63亿元,均为2020年计提,其中房屋建筑物计提2942.67万元减值准备,机器设备计提2.33亿元减值准备。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56亿元,同比减少28.40%;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余额1.48亿元,均为2020年计提,计提原因是资金紧张,后续建设存在不确定性。其中,新化工基地项目工预算数为6600万元,账面价值1.12亿元,建设进度92.98%,减值准备1.11亿元,常年挂账,进展缓慢;张北数据中心项目工程预算数为13.6亿元,账面价值4480.62万元,建设进度5.96%,减值准备3619.90万元,前期公司在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中称,张北数据中心2018年投入4678.88万元,2019年新增投入9688.79万元。

请公司:

(1)逐项列示本期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情况,包括资产类别、资产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资产位置,购建时间,当前状态等;

(2)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减值的详细情况,包括减值迹象发生时间、减值迹象的具体表现、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结合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说明各项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应提未提的情况,以及本期通过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情况;

(3)逐项列示在建工程的所在地、目前投入明细、采购工程物资的金额和数量、支付各项劳务费用的金额等;

(4)逐年列示新化工基地项目投入明细,说明建设缓慢的原因,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完整的情况;

(5)逐年披露近三年在建工程交易金额前10名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结算情况、是否关联方等;

(6)结合前期公告,说明张北数据中心项目期末余额与前期公告内容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财务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7)补充披露公司对新化工基地项目、张北数据中心项目的未来安排;

(8)分业务说明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性资产运行状况和业务开展状况,是否存在重大经营性风险。

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真实性,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逐项列示本期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情况,包括资产类别、资产名称,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资产位置,购建时间,当前状态等;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4,352.65万元、减值准备余额26,267.61万元,均为2020年度发生减值所致,相关减值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