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32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7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3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9,440,0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号)确认,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64,800,000.00元变更为214,24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64,800,000股变更为214,240,000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34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前述事实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9,440,000股,发行价格为26.56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13,12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756,339.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370,060.6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金额不超过1,7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7,370,060.68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101号)。

综上,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4,358,045.6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5-101号),认为: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大特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35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7月23日,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9,440,000股,发行价格为26.56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13,126,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756,339.3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7,370,060.6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现有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1年7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3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8月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1日

至2021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 年 8月 10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1年8月10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