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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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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3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雅达罗定成立于1995年,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从而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8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3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陈铁坚先生、甘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内容、业务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基于良好的信任基础,秉持“诚信合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现经友好协商,各方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意向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1、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启华

注册资本:750万元(注:公司已完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300万元,目前正在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136号5栋103室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电线电缆、连接线、连接器、模具、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塑胶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8月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6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9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芳路10号雅达电源401A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高性能开关电源、通信电源、网络交换机电源、服务器电源、电脑和手机充电器、磁性元件、控制芯片、马达驱动器、嵌入式运算系统及其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研发;从事电源供应器、磁性元件、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等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提供相关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电源供应器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各方:

甲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

乙方一: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

乙方二: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

乙方三: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深圳”)

乙方一持有乙方二和乙方三100%股权,以下合称“乙方”。

注:乙方一已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取得乙方三100%股权,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鉴于:

甲方已在东莞设立研发中心,开拓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培育第二主业。

乙方系专业从事消费电子业务的高科技公司,其所控股的雅达罗定成立于1995年,是世界最大的电源供货商之一,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品素以技术先进、品质优良而立于世界。

基于上述情况,各方同意通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各方提升研发实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优化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实现新产品落地量产、拓宽营销渠道,为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同时在资本层面开展战略合作,为相关方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各方同意将对方作为各自事业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

2、各方同意在生产、销售、技术研发、资本运营等相关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

3、互邀参与或共同展开有关合作领域的相关工作。

4、各方向对方提供技术支持、营销网络和全球供应链等资源共享。

5、各方中、高层建立定期沟通与学习机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泰嘉股份指定1名消费电子团队高层进入铂泰电子董事会层面,担任董事,全面负责甲方与乙方的具体合作事宜;

(2)共建研发中心,不定期交流研发成果,提升各方研发实力、推动新产品开发、落地和量产;

(3)客户渠道资源共享,发挥自身产品强项,提升业务层面协同;

(4)各方一起努力进行供应链优化,降低采购成本;

(5)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前提并履行相应程序下,甲方可以为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

(6)随着甲方消费电子业务的开展,甲方可提请租用乙方场地开展生产经营,具体情况由相关方另行约定;

(7)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参与乙方及乙方各子公司后续股权融资的权利。

(四)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伍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并为实现本协议拟定的合作内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与提供便利,以实现预期效果。

(六)其他具体安排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协议。

(七)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后续合作内容,特别是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但因一方具有上市公司地位而必须遵守的信息披露义务除外。

本保密条款不因各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各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四、拟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需视合作各方业务协同效果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各方优势,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及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实施、进度、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生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后续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性协议。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获得通过,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企业审批的担保金额将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

2、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另拟新增对外担保。为此,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款项支付等事项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并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鉴于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并未实际使用,为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计划,公司拟取消该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取消的担保额度系因担保未实际实施,取消相关担保额度有助于公司合理安排融资担保相关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新增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东莞市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罗定”)、雅达消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就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公司旨在通过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

鉴于此,为支持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后,公司拟为其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准。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拟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52%和30.5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三、被担保人的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文栋

注册资本:12334.437086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8月8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6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频开关式电源、高频元件、调幅器、调谐器、电线产品、磁性电子元件及注塑产品、电子线路板及其配件,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雅达罗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铂泰电子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人唯一股东铂泰电子的股权结构:

注:1、上表系增资后的股权结构,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本次公司对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的担保将在铂泰电子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后实施。

2、上述股东中,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为一致行动人。在经营决策、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集、提案、提名、投票等事项上,均以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

3、嘉兴海容拾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与北京海纳有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制造、精密制造产业。公司为有限合伙人。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关系结构: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通过查询,被担保人雅达罗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雅达罗定及其唯一股东铂泰电子为本次担保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铂泰电子主要经营股东上海汇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启华、杨兰、金雷、李振旭等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铂泰电子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期限均与公司为雅达罗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相关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雅达罗定成立于1995年,是全球消费电子知名品牌的长期供应商,公司产品技术先进、品质优良。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从而打造互补、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助推公司第二主业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支持战略合作方雅达罗定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有助于各方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业务协同、技术研发、资源共享、资本运营等多个领域深入合作,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精密制造消费电子业务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64%,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拟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取消10000万元担保额度,新增24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届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00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外企业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52%。

公司对外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8月9日14: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8月9日上午9:15一2021年8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8月9日上午9:15一9:25,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关于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6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8月6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9:15一2021年8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1年8月9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8月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