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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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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1-083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3日通过公司OA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稿)》等有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等相符。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公司(含分支机构)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2、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部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人员。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