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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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1-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本次接受反担保金额24,000万元;

● 本次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合能源”)在进出口银行开展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047)

为完善公司对外担保的经营管理要求,降低担保风险,保障追索权益,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与控股子公司丰合能源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丰合能源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

二、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12号路以南

3.法定代表人:田勇

4.注册资本:23,382.15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25日

6.经营范围:安装燃气供应设施服务、燃气生产和供应相关的技术咨询、燃气生产和供应相关的设备维修、天然气的经营与销售、天然气管道运输。

7.反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注:上述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8.信用状况:丰合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关联关系:丰合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

10.丰合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甲方):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乙方):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反担保期限:120个月;

3.反担保金额:24,000万元;

4.反保证范围:甲方代乙方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代乙方清偿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甲方向贷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5.反担保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向贷款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结束后。

四、本次反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丰合能源为公司就丰合能源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申请贷款进行担保提供的反担保,公司为丰合能源提供担保属于支持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本次反担保有效降低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康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4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二级市场购买所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健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此期间,康健先生于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雪峰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1,000,000 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81元~6.00元/股,减持数量占雪峰科技总股本的 0.138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