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暴雨灾害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1-02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暴雨灾害影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9日至22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地区遭遇罕见持续强降水天气,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启动暴雨灾害应急响应要求,为确保矿井和职工生命安全,公司及时启动“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安排所属生产矿井一线职工全部撤离井下,暂停井下施工作业,维持通风排水,组织抢险救灾,最大限度降低暴雨灾害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所属6对生产矿井中,地处新郑市境内的新郑煤电赵家寨煤矿已恢复正常生产;地处新密市境内的芦沟煤矿和超化煤矿,受水灾威胁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组织恢复生产;地处登封市境内的白坪煤业、告成煤矿和教学二矿,受当地水灾影响,需待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水害风险评估后,再予恢复生产。公司铁路专用线正在组织抢通,其它单位正在有序开展生产自救,除部分通讯受到影响外,生产已逐步恢复正常。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上述5对尚未复产矿井的年核定生产能力为525万吨,2020年度生产煤炭40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3.84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总收入的49.55%;2021年上半年生产煤炭17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98亿元,预计占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的52.95%。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部分矿井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暴雨引发的停产对公司产量及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准确测算。公司将及时关注本次汛情进展,按照属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求有序做好风险排查,确保矿井度汛安全并尽快做好复产工作,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98.60万元到12,898.6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6,800.00万元到17,000.00万元,同比减少56.57%到57.24%。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47.82万元到10,547.82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6,800.00万元到17,000.00万元,同比减少61.43%到62.16%。
(3)公司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98.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347.82万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所在应用领域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所在产业政策、行业特点及投资周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并通过产业链传导,部分客户订单需求放缓,从而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叠加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上升、万江分厂停产以及子公司吉安生益陆续开始投产,固定成本相对较高,规模效应目前尚未展现,对公司短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报告期公司业绩比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1年8月14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后续将参照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标准披露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 月 27 日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津生物质”)、延津长青清洁能源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津热力”)、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热电”) 和广东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水务”)通知,上述公司分别在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完成了部分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1、延津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杨海刚
2、延津热力
法定代表人:杨海刚
3、茂名热电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住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基路139号8栋6楼
4、长源水务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住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基路139号5栋309G5室
经营范围:建设及运营蒸汽管道、供水管道,市政工程投资建设、设计、咨询、管理,供水设施维修,管道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变更后:
1、延津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徐新霞
2、延津热力
法定代表人:徐新霞
3、茂名热电
法定代表人:高菁
注册资本:2600万元
住所:茂名高新区创业路281号
4、长源水务
法定代表人:高菁
住所:茂名高新区创业路28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陆地管道运输;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变更外,上述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1-064
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1年7月23日、7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方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00万元至-90,000万元,同比下降4,005.82%~2,703.88%。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相关媒体上的《2021-061: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1-04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捷科技”)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案号分别为“(2021)浙02知民初307号”、“(2021)浙02知民初308号”、“(2021)浙02知民初309号”及“(2021)浙02知民初310号”的《传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前述《传票》显示,宁波中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世邦缝制设备有限公司、台州立运缝纫机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的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原告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南邦科技有限公司、瑞安市中越针车商行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的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案件具体情况请参见2021年7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利君股份,股票代码:002651,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偏离22.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7月21日锁定期满,该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0%至120%,变动区间为11,776万元至15,239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实际情况与该业绩预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经济有序恢复并持续向好,资本市场平稳发展。
公司坚持稳健进取的经营方针,聚焦战略,加速转型,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强化核心业务能力,保持公司各项主营业务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持续打造特色服务能力。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71%,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现货交易业务策略,降低现货交易业务规模,使得现货交易业务收入和成本同时减少;剔除渤海期货现货交易业务收入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5%,主要是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72.93亿元,较年初增加1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1.38亿元,较年初增加2.81%。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9,600万元。公司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州大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可”)的通知,广州大可因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广州大可《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AAPH42
2、名称:广州大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胡冬根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10月09日
7、营业期限:2015年10月09日至长期
8、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3201房之自编03单元(仅限办公用途)
9、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大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3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廖道训先生的通知,获悉廖道训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兰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
● “法兰转债”除息日:2021年8月2日
● “法兰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8月2日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2021年8月2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3、债券代码:113598
4、证券种类: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
6、发行数量:3,300,000张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2020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020年7月31日,T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价格:13.88元/股
12、转股期限:2021年2月8日至2026年7月30日
13、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法兰转债”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4、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5、担保事项:本期可转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红萍女士、陶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志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法兰泰克(603966.SH)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4%(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法兰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30日
2、“法兰转债”除息日:2021年8月2日
3、“法兰转债”兑息发放日:2021年8月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法兰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可转债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32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
3、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8207266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755-829436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7月23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毛立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113,563股限售流通股解除司法冻结。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106执19302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公司股东毛立平先生所持有3,113,563股限售流通股已全数解除冻结。
一、毛立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解除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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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解除冻结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解江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白莹女士、北京博健和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健创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毛立平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喜天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35,519,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78%;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转债”2021年付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转债”2021年付息的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1-03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