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2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0.87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募资资金未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1年7月22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590.87万元。上述事项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34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0.8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3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威腾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威腾电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1]34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5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的情况
威腾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威腾电力是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增资8,000万元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威腾电力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5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威腾电力100%的股权,威腾电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威腾电力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威腾电力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威腾电力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向威腾电力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腾电力增资8,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腾电力进行增资,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腾电力增资事项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腾电力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吕铃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吕铃茜女士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吕铃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邮箱:dmb@wetown.cc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吕铃茜女士简历
吕铃茜,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自2018年7月入职公司,就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铃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于2021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克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4)。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3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和期限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3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腾电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威腾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威腾电气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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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进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腾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