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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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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1-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唯赛勃 股票代码:688718

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21年7月27日

特别提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赛勃”、“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73,754,3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5,294,2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31%,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4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7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4.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1年7月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03倍,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24.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798.93万元、18,687.60万元和13,844.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1%、51.87%和44.16%,其中北美、欧洲、中东等地区是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区域。

目前全球经济发展形势不明朗,部分国家与地区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已经或可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提高关税、进出口限制等不公平措施,若相关不公平措施进一步升级,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下降。另外,部分国家与地区政治局势不稳定,若发生国际形势重大变化、重大政局变动或社会动乱,可能影响当地境外市场需求和结算条件,从而对公司境外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由于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境外客户的生产经营受到各国或各区域政府出台的进一步控制疫情的措施的影响,需求恢复有所滞后,2020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5.92%。其中由于境外部分工程项目暂时停滞,对反渗透膜和纳滤膜系列产品的需求造成短期影响较大,其中反渗透膜和纳滤膜片2020年度境外销售金额964.49万元,同比下降57.85%;反渗透膜和纳滤膜元件2020年度境外销售金额2,497.80万元,同比下降44.52%。

除因疫情因素和双边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海外市场外,其他如政治、经济、外交、汇率等不确定因素均会影响海外市场,若公司出口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贸往来、外交关系等对我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均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如不能有效管理和持续开拓海外市场,也将对公司的海外销售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反渗透膜及纳滤膜方面,公司与包括杜邦水处理(陶氏)、科氏、日本东丽、海德能、SUEZ(GE)等国际知名厂商直接竞争,同上述企业相比,公司在资金规模、技术储备、行业经验以及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相比于其他国际知名公司,公司主要产品反渗透膜及纳滤膜系列产品的营收规模相对较小,以2019年公司该类产品销售收入16,984.12万元测算,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为2.10%;此外,部分国内厂商如时代沃顿较早步入该领域,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若市场竞争加剧,国际或国内知名厂商通过降价等竞争策略抢夺公司市场份额,且公司无法继续保持核心技术优势或无法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取得对行业竞争者的相对优势,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或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已上市的下游水处理方案提供公司如三达膜、碧水源等公司也存在利用其资金优势和品牌优势布局上游高性能卷式分离膜业务的可能,若下游竞争者利用其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影响力向上游拓展,将与公司产生直接竞争,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格局。

在复合材料压力罐领域,市场较为分散,参与者众多,随着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越来越多中小企业通过价格优势占据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格局。由于复合材料压力罐型号众多,种类丰富,对于目前主要销售的标准构型的复合材料压力罐,相关结构设计、生产工艺已经较为成熟,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一般仅需满足通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入门槛较低,因而市场参与者众多,较为分散;对于异型、多孔、大口径等特殊构型产品,一般是根据下游客户需求,针对具体应用场景需求对进行定制化的结构设计,无法直接使用标准构型产品,因此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承压性能和稳定性均有较高要求;若复合材料压力容器对欧美客户出口且应用于涉水领域,产品通过NSF、ASME或KTW等国际权威机构测试或认证往往是获得市场准入和认可的必要条件。若未来公司因持续技术创新不足或未能及时调整研发技术路线,未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导致技术水平落后,可能将导致公司复合材料压力容器产品无法适应市场需求,面临产品竞争力缺失、市场地位下滑及主要客户被竞争对手获取的风险。

(三)膜分离技术与其他水处理技术路线的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人居水处理、污水处理、市政供水、海水淡化、浓缩分离等应用领域,相关应用领域除应用膜分离技术路线外,其他主要技术路线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技术路线与膜分离技术路线存在竞争关系,若未来公司因持续技术创新不足或未能及时调整研发技术路线,未能及时进行技术升级迭代导致技术水平落后,或与其他技术路线相比无法产生明显的技术优势和规模成本优势,面临产品竞争力缺失,将导致膜分离技术应用空间受限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无纺布、聚乙烯和聚砜主要进口自国外知名化工企业,三类主要原材料进口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93%、40.91%和43.20%。报告期内,公司无纺布均采购进口产品,主要通过贸易商进口自全球水处理领域中最大PET无纺布生产商日本阿波制纸;公司聚乙烯主要进口自美国知名化工集团雪佛龙菲利普斯和全球知名化工企业陶氏化学;公司聚砜主要通过国内贸易商进口自全球大型化工集团巴斯夫集团和比利时知名跨国化工集团索尔维集团;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在境内外寻找同类原材料替代供应商,但由于经小样测试后最终产品性能和稳定性无法达到同等程度,因而公司与现有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公司主要原材料存在依赖特定供应商、依赖进口的情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述主要进口原材料供应商所在国家或地区未对相关原材料出口设置限制性贸易政策,若上述国家或地区实施限制性贸易政策,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或供应稳定性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以2020年度为基准,假设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毛利率波动的敏感性分析具体如下:

(五)纳滤膜及纳滤膜元件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纳滤膜及纳滤膜元件目前主要用于市政深度净水和工业、医药领域的浓缩分离。2018年至2020年,发行人纳滤膜及纳滤膜元件收入分别为29.15万元、121.59万元、250.38万元,占发行人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9%、0.34%和0.80%。

根据中国膜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9年我国纳滤膜市场销售额为6亿元,由于美国、日本等国在纳滤膜材料领域起步较早,已经完成纳滤膜产品的产业化并保持产品的更新迭代,国内纳滤膜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占据。与国外相比,我国纳滤膜的研究和发展起步较晚,纳滤膜的研制技术和应用开发都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仅有少数国内膜厂商拥有纳滤膜的研制技术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国内纳滤膜厂商市场份额占比较小,以2019年公司纳滤膜销售金额测算,公司约占国内纳滤膜市场份额的0.20%,相关产品规模以及占国内纳滤膜市场的份额仍然较小。

目前国内纳滤膜总体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国内外主要厂商竞争较为激烈,如果公司纳滤膜及纳滤膜元件无法继续拓展在下游应用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相关产品的未来市场份额将受到限制,存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均系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生产实践不断总结而来,核心技术主要为材料配方和工艺技术。除少量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外,公司主要采用技术秘密的形式对多项核心技术施以保护。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已授权专利共计124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

公司所处的膜分离技术产业以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新进入者持续增加,新进入市场者由于技术研发储备不足或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投入不足等原因,可能通过招聘行业内核心研发人员,直接效仿竞争对手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方式复制核心技术。若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得不到及时防范和制止,已经形成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则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尽管公司已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仍不排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完全遵守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或研发项目管理疏漏等情形导致核心技术被复制或者泄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建新通过香港唯赛勃、汕头华加控制公司67.41%股份的表决权,股权高度集中,同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其控制地位和管理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生产经营、财务等决策实施控制及重大影响,若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情形。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6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2051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23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7,375.43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5,294,220股股票将于2021年7月2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唯赛勃”,证券代码为“688718”。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科创板

(三)上市时间:2021年7月28日

(三)股票简称:唯赛勃;股票扩位简称:唯赛勃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718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73,754,389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3,438,6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35,294,220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138,460,169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6,515,790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唯赛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4,343,860股,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数为2,171,93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2,171,930股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唯赛勃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4,343,860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5,179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518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628,590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35%,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41%,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75%。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0.16亿元,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100.72万元和4,126.78万元,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1,359.51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的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是香港唯赛勃,持有发行人105,630,07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比例81.06%。除持有上海唯赛勃股份外,香港唯赛勃未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

谢建新先生通过香港唯赛勃间接控制上海唯赛勃81.06%股份的表决权,通过汕头华加间接控制上海唯赛勃8.8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上海唯赛勃89.89%股份的表决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实际控制人谢建新先生,加拿大国籍,护照号码HP92****。谢建新先生简介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三)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谢建新先生通过香港唯赛勃间接控制上海唯赛勃60.79%股份的表决权,通过汕头华加间接控制上海唯赛勃6.62%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上海唯赛勃67.41%股份的表决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设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2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具体情况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根据汕头华加全体合伙人于2020年8月7日签署的《关于汕头市华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于汕头华加持有的公司11,504,003股股份,谢建新享有其中9,373,946股的财产收益权。

上述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且上述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前,汕头华加和汕头嘉日系发行人为稳定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激励相应员工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一)汕头市华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汕头华加持有发行人11,504,003股股份,占首次公开发行前8.83%,占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的6.62%,汕头华加基本情况如下:

汕头华加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及财产收益比例如下:

注:根据汕头华加全体合伙人于2020年8月7日签署的《关于汕头市华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于汕头华加持有的公司11,504,003股股份,谢建新、郑志光、陈素芳、林汉武分别享有其中9,373,946股、1,930,057股、100,000股、100,000股的财产收益权。

(二)汕头市嘉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汕头嘉日持有发行人5,942,400股股份,占首次公开发行前4.56%,占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的3.42%,汕头嘉日基本情况如下:

汕头嘉日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汕头华加与汕头嘉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3,031.5789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43.8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下转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