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1年7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平安银行另行公告时间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通过平安银行各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降至1折,具体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前端收费模式、可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指定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相应基金产品。对相应基金产品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1年7月27日起,结束时间以平安银行另行公告时间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平安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平安银行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银行所有,平安银行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平安银行。
4、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协商一致,自2021年8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证券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招商证券另行公告时间为准。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通过招商证券各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产品的合法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
注:A/C类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申购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降至0.1折,具体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前端收费模式、可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指定基金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相应基金产品。对相应基金产品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招商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四、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1年8月1日起,结束时间以招商证券另行公告时间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优惠活动的折扣费率由招商证券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招商证券提供的折扣费率办理。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招商证券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招商证券。
4、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