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安益”)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5%。公司股东平潭盈科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并于2021年7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资金需求,高新金通安益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高新金通安益本次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1月16日,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因股东资金需求,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1月16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新金通安益、以及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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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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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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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①以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即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11月16日;
②以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进行,即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高新金通安益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企业在减持前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满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股票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2、盈科鑫达及其一致行动人赖满英、陈春生承诺
(1)本企业/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企业/本人在减持前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满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本企业/本人与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股票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