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股票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21-055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案号为(2021)鄂01知民初4941号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传票的基本内容
要求公司于 2021 年9月7日14 时 30 分,到武汉中院光谷四号法院出庭应诉。
二、《民事起诉状》的基本诉讼请求内容为:
原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变更该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及证券简称中不得含有“长航”字样;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受到的损失,暂定为人民币1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案基本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
2018年7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关于“长航”商标使用意见的函,要求公司尽快采取措施变更“长航”企业字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8日发布的2018-046号公告。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共1起(劳务纠纷,涉及人数为1人),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法院传票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