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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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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4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74,311,272股,发行价格为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4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74,311,272股,发行价格为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系根据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亚通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怡亚通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5、《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6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4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474,311,272股,发行价格为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