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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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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1-04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5,000 万元-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7.68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2021年 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112,6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19.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6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1,056,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7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7,028,254股。公司2021年7月27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12,63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257,064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个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发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