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详见“二、继续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亦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编号:2021-039)。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日部分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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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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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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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其他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和期限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与期限;
2、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988,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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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为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3月 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86%。公司使用适度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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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夏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盛赛车”)于2021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持公司30,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99%)的股东夏青先生计划在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52,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夏青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数量合计为4,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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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夏青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以来,夏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4,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未涉及到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或《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夏青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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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夏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夏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夏青先生已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它承诺的情况,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夏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夏青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赛车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夏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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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若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夏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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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金融机构债务及逾期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借款4亿元,已于2018年9月期限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剩余1.92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质性逾期。
公司以所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9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其所涉及的采矿权、探矿权等资产,以及拥有的位于甘肃省康县的梅园会议中心和武汉市汉阳区的房产等资产,用于上述债务的补充增信措施,并适时配合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2020年1月,长城四川分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于2020年4月向公司下发《执行裁定书》,陆续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并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2021年1月,长城四川分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拍卖,将该债权以及其他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都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即上述债务的质押物),起拍价为49,469.5950万元,因无人出价,该次拍卖流拍。流拍后,新都法院继续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发布股权拍卖公告,再次公开拍卖上述质押物股权,起拍价为39,575.676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01号、临2019-012号、临2019-023号及临2020-005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临2020-006号《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临2020-022号《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0-041号《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临2020-042号、临2020-045号、临2020-046号、临2020-047号、临2020-048号、临2020-049号、临2020-051号、临2020-052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临2021-004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2021-044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21-046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及2021-047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本次拍卖于2021年7月26日10时起,至2021年7月27日10时止。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页面发布的《竞价结果确认书》,“用户姓名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K1244于2021年07年27日10:00:00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7.5%的股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5,756,760(叁亿玖仟伍佰柒拾伍万陆仟柒佰陆拾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根据公开信息,本次竞买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方宇
注册资本:310,407.90813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4503958048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9日
营业期限:1994年11月9日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从事重庆城市交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从事城镇化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航空配套产业项目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陆路货物运输代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拍卖前,公司持有交通租赁58.4%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开投集团持有交通租赁39.9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本次拍卖完成后,开投集团持有交通租赁97.45%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持有交通租赁0.9%股权。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交通租赁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若本次拍卖完成并最终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仅持有交通租赁0.9%股权,将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发展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若其最终的成交价格低于账面价值,亦将相应减少本期的合并利润。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8日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
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39 股票简称:ST西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
控股子公司股权再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1-072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B1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7日
至2021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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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7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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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代表。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3点00分至14点00分。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B1层多功能厅。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08107
传真:010-65186399
邮箱:investorrelations@csc.com.cn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或加盖人名章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8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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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东港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3.11%。
2、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东港投资持有公司523,982,587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2.3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东港投资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公司股份。
6、东港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东港投资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4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根据其整体发展规划,以不低于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阳光投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中船阳光投资10%的股权,并授权中船九院管理层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操作各项工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 :600072 证券简称 :中船科技 编号:临2021-035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将以不低于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阳光投资”)10%股权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中船九院将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0%股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船阳光的资产总额313,994.81万元,负债总额324,312.71万元,净资产-10,317.89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102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船阳光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4,21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52,989.57万元,本次转让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为4,421.00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已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中船九院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0%股权,并授权中船九院经理层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操作各项工作。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通过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股权,目前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黄河西路 118号蓝湾商务广场北区7号楼1单元103、104室
法定代表人:刘东锋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投资项目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安置房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船九院持有中船阳光投资10%股权,上海昊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川置业”)持有中船阳光投资90%股权。上述股权清晰,昊川置业以持有的中船阳光投资90%股权为中船九院给中船阳光投资提供的6亿元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其他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9,050.71万元,负债总额348,650.76万元,所有者权益-9,600.0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51.41万元,审计机构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分所。
截止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13,994.81万元,负债总额324,312.71万元,净资产-10,317.8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7.78万元,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拟出让的中船阳光投资10%股权以不低于评估值公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对中船阳光投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中船阳光投资于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7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4,210.00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52,989.57万元,拟转让的相应比例权益价值为4,421.00万元。
(三)其他涉及债权和担保事宜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中船九院为中船阳光投资提供了人民币6亿元的委托贷款,该笔贷款将于2021年10月18日到期。股东方昊川置业以其持有的中船阳光投资90%股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其上级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90%)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在本次交易中,要求交易对象在签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后,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中船阳光投资偿还上述委托贷款及利息并提供担保,同时,待本次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本次交易对象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中船九院,直至中船阳光投资完成上述委托贷款偿还事宜。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排等其他安排。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中船九院的发展需要和整体工作安排,因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公开挂牌的形式进行,交易对象不确定,存在转让交易不成功的风险。若中船九院能以不低于中船阳光投资经评估的整体权益价值完成10%股权交易,本次股权转让将对公司在该交易发生当期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0630)
3、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1028号)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