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49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股东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阳鸿朗”)持有公司股份9,507,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长阳鸿朗通知,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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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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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阳鸿朗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长阳鸿朗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长阳鸿朗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4、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长阳鸿朗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完成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长阳鸿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 月27 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50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号)。
公司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风险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