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7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需要补充披露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公告内容如下: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2021年上半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将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的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1,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3,490,32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092,984.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50,463.0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122,149.96元,其中募集项目使用人民币59,633,320.27元,部分发行费用使用人民币12,288,829.69元,购买理财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388,2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19,321,297.32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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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村支行、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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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424,805.81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54,48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通知存款余额15,820万元,共获得现金管理利息21.88万元,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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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此类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募集资金和券商、托管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在存放、管理、置换已投入自有资金都经过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没有变更和其他不合规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8日
附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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