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7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44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代华先生主持了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财广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此次股东大会对候选董、监事逐一表决,表决结果详见上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美东、白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4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28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胡俞越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明代为出席并表决。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代华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陈代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陈代华基本情况如下:

陈代华,男,58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陈代华(主任)、储昭武、张财广、胡俞越、张成思

(2)预算委员会:储昭武(主任)、 张云栋、李明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胡俞越(主任)、储昭武、张财广、李明、张成思

(4)审计委员会:李明(主任)、 张云栋、张成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储昭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储昭武基本情况如下:

储昭武,男,56岁,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古生物与地层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筑工程总承包部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张财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张财广基本情况如下:

张财广,男,59岁,毕业于美国西海岸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经理助理、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李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李威基本情况如下:

李威,男,50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部部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聘任张财广、李学富、程丰、邹哲、王恒清、李洪兵、武涛、蔡志强为公司副总经理,肖红卫为公司财务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张财广,男,59岁,毕业于美国西海岸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经理助理、北京城建中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李学富,男,57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MBA,EMBA,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丰,男,53岁,毕业于长沙铁道学院土木系工民建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北京市人民政府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计划部部长、北京市人民政府“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助理兼重大工程建设部部长,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邹哲,男,48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恒清,男,57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洪兵,男,53岁,毕业于燕山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工学学士,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新城顺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董事、常务副经理、党委书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置地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涛,男,49岁,毕业于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法学博士,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志强,男,50岁,毕业于北京建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肖红卫,男,55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胡俞越、李明、张成思就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以上高管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4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7月28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杨玉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玉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杨玉喜基本情况如下:

杨玉喜,男,57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大学文化程度,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9日

一、公告内容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协商一致,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每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的最低申购金额。

自2021年7月30日起,本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定投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元(含)。

二、适用基金: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 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相关规定。

4. 申请方式

4.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

4.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

5. 申购日期

5.1、投资者应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5.2、中信建投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6. 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 “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进行本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时,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

果及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

果及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36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0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实施完成后,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164,364,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4%。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31.02%减少至29.24%,权益变动比例为1.7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实施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完成。

(三)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7/29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刘高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夏乾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夏乾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夏乾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31收到陈振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振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振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振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夏乾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由夏乾伟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夏乾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夏乾伟先生简历:

夏乾伟: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8年任国有浙江省庆元县铅锌矿副矿长;1998年至2000年任中美合作吉瑞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6年任浙江显丰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06年至2016年任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下属浙江天昱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2021年7月任杭州中冷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约定,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甲方”)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21年7月28日,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真诚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585271510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风荷曲苑2号楼

注册资本:76379.4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矿产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润滑油、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租赁;设备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园林绿化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可以在矿山、公路、水利水电等工程项目方面联合开发、联合建设、工程分包、合作经营、技术服务、项目投资等方式合作。

2、甲方充分发挥民爆一体化服务产业优势,在乙方优势区域或优质矿山项目上推进混装爆破一体化服务,实现乙方成本领先和甲方市场开发共赢局面。

3、充分发挥乙方矿山工程施工方面的施工经验、技术装备、人才团队等优势,在甲方的优势区域或优质矿山项目上,承接采矿工程挖运业务,联合开展采矿工程总承包业务,共同努力向矿山管家模式转型升级。

4、双方强强联合,共同开发和经营国内外优质市场区域,优质矿山工程项目。

5、针对优质矿山或民爆业务的投资项目,双方可协商共同投资,共享投资红利。

6、合作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合作期限5年,合作期届满,可续签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铁建(CRCC)旗下唯一从事矿山开采的专业化公司,拥有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务覆盖矿山建设全领域。公司充分发挥民爆一体化服务产业优势,在其优势区域或优质矿山项目上推进混装爆破一体化服务,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局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及合作内容,暂不涉及具体项目及具体内容的约定,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履行合作协议对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因本次合作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①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化工”)通知,获悉盾安化工所持有本公司的38,245,760股股票被司法划转,导致被动减持。上述股份司法划转已执行完毕,盾安化工所持本公司股份由140,000,000股被动减少到101,754,2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0)。

②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遂昌县润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物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1,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润和物资出具的《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减持完毕的告知函》,润和物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1-07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1年7月27日、7月2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上涨,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8日,已经连续14个交易日涨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从9.98元/股上涨至34.49元/股,涨幅达到245.59%。

●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90.36倍、市净率为6.90倍,高于公司所属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39.87倍、行业市净率3.53倍。

● 基加利修正案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6月,中国宣布正式接受该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中国生效。如我国出台HFCs削减方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7日、7月2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亦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持续上涨,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8日,已经连续14个交易日涨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从9.98元/股上涨至34.49元/股,涨幅达到245.59%。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90.36倍、市净率为6.90倍,公司所属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行业静态市盈率39.87倍、行业市净率为3.53倍,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值。

(三)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业链覆盖萤石资源、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及相关下游如空调、汽车、电线电缆等行业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受上游原材料供应、下游产品市场需求、产品生产能力、环保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氟化工行业近年来经历了较为明显的周期变化。若未来由于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行业低迷,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四)出口业务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分别为107,764.15万元、89,863.58万元和70,518.2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86%、48.79%和37.38%。公司近三年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出口环境恶化且公司没有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面临外销收入下降,整体收益下滑的风险。

针对氢氟烃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美国商务部已于2016年6月作出倾销最终裁定,认定存在倾销行为,中国厂商的倾销幅度为 101.82%和216.37%。2016年7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损害最终裁定,认为原产自中国的氢氟烃单体未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同时,认定原产自中国的氢氟烃混合物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2019年及2020年,公司出口美国的整体收入为13,103.32万元和12,357.30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96%和6.33%。尽管出口美国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但如果美国对公司相关产品加征关税,将对公司经营效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生产配额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氟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家产业政策变动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近年来国家在产业政策上对氟化工给予了重点扶持,公司一直受益于国家的产业政策。但随着行业发展和格局的调整、社会环保意识的进一步增加以及化工新产品新技术的推陈出新,不排除我国未来产业政策的变化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016年10月15日《蒙特利尔议定书》第28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削减氢氟碳化物的基加利修正案。修正案规定:发达国家应在其2011年至2013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基础上,自2019年起削减HFCs的消费和生产,到2036年后将HFCs使用量削减至其基准值15%以内;发展中国家应在其2020年至2022年HFCs使用量平均值的基础上,2024年冻结HFCs的消费和生产,自2029年开始削减,到2045年后将HFCs使用量降至其基准值 20%以内。基加利修正案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6月,中国宣布正式接受该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中国生效。如我国出台HFCs削减方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重要原材料价格上行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萤石、无水氢氟酸、电石、硫酸、三氯甲烷等。其中氟化工的资源基础是萤石,由于萤石资源的不可再生属性,我国将其作为一种战略性资源来保护。虽然公司拥有萤石矿产资源,达到一定程度的自给水平,但公司仍需对外采购。随着我国从严控制萤石开采量,产量增速逐渐放缓。未来若国家对萤石矿产资源的消耗控制不断加强,以及市场需求变化,未来萤石价格可能持续上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七)矿产资源储量低于预期的风险

萤石资源的储备是公司业务发展的起点和业绩增长的基础。公司目前拥有采矿权2个,探矿权2个,截至2020年末已经探明萤石保有资源储量达到329.35万吨矿石量,未来公司还将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探矿权进行进一步勘查后申请采矿权。

鉴于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周期长、投入大、复杂性较高、不可控因素较多,因此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矿山资源储量低于预期的风险。该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既有资源储量开发结果低于预期的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核实公司资源储量,但在未来开发过程中,仍不排除实际可开采的资源量低于预期的风险。

其次是公司持有的探矿权勘查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矿产资源的勘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勘查程度越低则勘查结果的不确定性越高。因此,如果公司未来对探矿权进一步勘查后取得的结果不及预期,则将影响公司未来的资源储备情况。

此外,公司已将探矿权取得成本及详查、勘探阶段的成本按照准则要求计入无形资产合计1,465.89万元,若勘查后取得的结果不及预期,将直接导致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从而影响公司利润。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