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1 股票简称:太化股份 编号:临2021-57号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志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资参股公司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情况说明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普田农业有限公司(简称:普田农业)于2021年7月14日更名为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阳降解公司”,基本情况见附1)。

2021年6月29日,公司依据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47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15.89万元收购了太化集团持有的华阳降解公司30%的股权。该资产评估报告的基准日为2021年4月30日,目前尚在有效期内,华阳降解公司资产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该报告评估值为基础,按照增资方案,向华阳降解公司进行增资。即太化集团和公司拟按现股权比例对其增资12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720万元;太化集团认缴出资人民币868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阳降解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为12500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临2021-54号《关于完成收购普田农业30%股权并向普田农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季君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2),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址(www.sse.com)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1-058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上网文件: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478号资产评估报告

附1:

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107460016169

名称:山西华阳生物降解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斌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2002年12月20日至长期

住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川工业园区平定化工综合楼4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附2:

季君晖先生简历

季君晖,男,1969年10月出生,浙江仙居人,中共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应用化学博士学位。1997年9月至1999年9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博士后;1999年10月至1999年12月,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999年1月至2005年10月,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2005年11月至今,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太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7日

至2021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义井街20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义井街20号

联系电话:0351-5638036 传真:0351-5638036

联系人:信息披露事务部 张珂女士

3、受疫情影响,计划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见本公告后请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18:00前与公司联系并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安排布置大会会场,未及时办理登记的股东欢迎参与网络投票。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