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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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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8日和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3,600万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安吉和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展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展富长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吉镁华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2,083,747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1,499,98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1,928,218.46元。2021年4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227号)。

2021年4月29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22,083,747股股份已登记完成并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增股份22,083,747股,公司总股本由283,989,089股变更为306,072,836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和5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83,989,089元变更为306,072,836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8日、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2日和2021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4628,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有效期三年,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和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192.82万元,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二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5月15日和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和5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6,072,8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079,350.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3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5月22日和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丽君

2021年07月30日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1-06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