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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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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49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7月26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7月29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并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万华化学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临2021-52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万华化学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3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万华化学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公告”(临2021-54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华化学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50号)。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6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6日

至2021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的“万华化学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2号)、 “万华化学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53号)、“万华化学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公告(临2021-54号)”,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市开发区三亚路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人:李立民、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3031588

邮箱:stocks@whchem.com

传真:0535-3388222-9158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销量统计包含贸易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1、MDI产品

公司上半年中国地区MDI产品挂牌价如下表:

单位:元/吨

2、石化产品

2021年上半年石化产品价格均出现明显上涨,盈利能力大幅提高。综合上半年情况来看,山东丙烯价格7,905元/吨,同比上涨23.7%;山东PO价格17,411元/吨,同比上涨99.7%;山东正丁醇价格12,454元/吨,同比上涨133.6%;山东丙烯酸价格9,255元/吨,同比上涨40.5%;山东丙烯酸丁酯价格15,714元/吨,同比上涨105.2%;NPG华东加氢价格15,920元/吨,同比上涨85.9%;山东MTBE价格5,528元/吨,同比上涨37.3%;华北PP拉丝价格8,597元/吨,同比上涨18.4%;华北LLDPE膜级价格8,191元/吨,同比上涨22.9%;华北乙烯法PVC价格8,967元/吨,同比上涨41.6%。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1、纯苯

2021年上半年纯苯均价6,501元/吨,同比上涨52.2%。

2、煤炭

2021年上半年5500大卡煤炭均价约798元/吨,同比上涨47.8%。

3、丙烷、丁烷

2021年上半年丙烷均价561美元/吨,同比上涨39.2%;丁烷均价540美元/吨,同比上涨28.2%。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转让资产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向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转让资产110.71亿元,转让负债92亿元,并对其增加担保额度120亿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与乙烯产业链相关的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

截至2021年5月31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10.71亿元,负债的账面价值92.00亿元,实际交易价格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贷款主体将由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石化公司,为满足石化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以及开展正常业务的需要,万华化学拟对石化公司增加担保额度1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交易资产转移及贷款担保事项由于交易涉及债务转移需要万华化学提供担保,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资产相关联的债务转移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三)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陈毅峰

注册资本:贰拾亿零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石化公司2015年成立,是万华化学的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石化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6.68亿元,净资产56.55亿元,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227.30亿元,净利润28.01亿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拟转让的乙烯产业链相关资产的账面净值18.71亿元,其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0.71亿元;负债的账面价值为92.00亿元。

本次转让涉及的人员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全资子公司接收。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四、对交易标的的担保余额情况及担保协议内容

经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万华化学对石化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0亿元。截至目前,万华化学对石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74,671.60万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120亿元后,万华化学对石化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无以资产等为标的的担保,无反担保内容。

五、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整合内部资源,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打造独特的石化业务产业集群,向下深度延伸产业链,实现一体化优势及资源的最优配置,万华化学将乙烯产业链相关的资产转让给石化公司,由石化公司承担石化系列产品的生产、运营及销售功能。

本次交易为集团内部的资产转让,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产生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6,251,4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审计净资产的128.15%。公司提供的合同担保金额为3,857,585万元,其中为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保为111,783万元,万元,其他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审计净资产的79.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该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安排及经营需要,本次对其担保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 本次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1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授信以及开展正常业务提供信用支持,本次新增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如下:

担保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华化学集团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5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3号

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无以资产等为标的的担保,无反担保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6,251,400万元人民币,占2020年审计净资产的128.15%。公司提供的合同担保金额为3,857,585万元,其中为烟台港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担保为111,783万元,其他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审计净资产的79.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对其担保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万华化学对外投资设立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福建”)建设MDI、TDI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见“临2020-10号”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1-18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告》)审议批准,公司为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9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提高融资效率,保证项目建设进度,拟将上述提供最高额为9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调整为向其提供最高额为9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委托贷款、借款、融资性保函、债券等方式)。

一、为万华福建提供担保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7月24日,公司对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情况如下(外币折算为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拟为万华福建提供融资支持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万华福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融资支持目的及用途:公司对万华福建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支持后,万华福建将用于自身项目建设及经营资金需求,以保障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正常的生产运营活动。

融资支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融资支持方式拟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管理层根据需要确定具体的融资方式。

融资支持期限:在不超过5年的基础上根据万华福建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需要确定。

融资支持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

三、融资支持对上市公司必要性及影响

1、本次提供融资支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

2、万华福建及其子公司承担公司重大项目建设,为公司未来规模、利润的重要增长点,提供融资支持能够保证项目推进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投产。

四、融资支持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万华福建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本次对其提供融资支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5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份中国地区MDI价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2021年8月份开始,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地区聚合MDI分销市场挂牌价20600元/吨(比7月份价格上调1000元/吨),直销市场挂牌价20600元/吨(比7月份价格上调1000元/吨);纯MDI挂牌价23800元/吨(比7月份价格上调2000元/吨)。

此价格仅为公司挂牌指导价,实际成交价格与挂牌指导价存在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