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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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本产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备案,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产品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调整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本次修订对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资产管理合同的修订主要为增加侧袋机制相关表述,内容包括前言、释义、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集合计划的投资、集合计划资产估值、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集合计划的收益与分配、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等条款。上述对资产管理合同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在招募说明书中补充侧袋机制章节、增加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并在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侧袋机制的相关提示内容。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本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信息。

涉及上述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次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ebscn-am.com)查阅修订后的本产品法律文件,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25)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本产品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产品资产,但不保证本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产品时应认真阅读本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光大阳光稳债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