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成长机会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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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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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2,126,556,688.66元已于2021年7月29日划入基金托管专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782,704.13元将至下一银行结息日后全部划入基金托管专户。
②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创新医药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浦领基金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创新医药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创新医药龙头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8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82,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7月28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领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30日起,在浦领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浦领基金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浦领基金的规定为准,浦领基金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浦领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浦领基金网站:www.zscffund.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7月30日起在以下3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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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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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