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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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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增长拉动和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主导产品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公司煤炭产能充分释放,煤炭产量较去年大幅增加,煤炭板块盈利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80%;净利润12.55亿元,实现扭亏为盈,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1.博源联化甲醇装置恢复生产

2020年11月4日,受冬季民用高峰供气量影响,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开始停车。2021年3月上旬,因天然气民用气量的下降,天然气供应压力逐渐缓和,博源联化一套40万吨/年甲醇装置正式恢复生产,2021年4月上旬,博源联化另一套60万吨/年甲醇装置正式恢复生产,至此博源联化100万吨/年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已全部恢复生产。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临2021-018)。

2.参股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

2021年6月中旬,公司持股19%的参股子公司银根矿业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矿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根据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阿拉善右旗塔木素天然碱矿总含矿面积42.1平方公里,固体天然碱(122b+333)矿石量10.78亿吨,矿物量(Na2CO3+NaHCO3)7.09亿吨,平均品位65.7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2.1一2020),该矿属于大型天然碱矿床。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0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2号)核准,本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610,526,315股新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1,618,891,8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113,475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14,005,319股。本次转增股本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098,484,848股及不低于2.64元/股。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605,066,656.72元(贰拾陆亿零伍佰零陆万陆仟陆佰伍拾陆圆柒角贰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0,254,409.99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2,574,812,246.73元,其中:股本986,767,673.00元,资本公积1,588,044,573.73元。

截至2016年9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0219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2017年度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累计按照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6年12月8日六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00元,使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7年度使用1,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使用4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25日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度使用1,257,342,8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度使用1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357,342,8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度使用8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使用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82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9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2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2018年7月2日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2018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01,848,760.99元,2019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14,188,246.79元,2020年度“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募集资金7,606,470.17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3,643,477.95元。以前年度“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暂未投入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016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太仓支行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两家专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经公司管理团队决定增加“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2月4日,公司、海通证券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西街支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县安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份上述监管协议均签署完毕。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监管协议均得到正常履行。

截至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一)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4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半年度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并将该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本报告期内,“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投入资金6,563,402.9元,累计投入资金330,206,880.85元。

本报告期内,实现存款利息收入1,444,681.61元,其他收款1,000.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722.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801,711,119.15元,累计实现存款利息收入25,753,229.90元,其他收款2,791.00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6,746.09元,其他付款91.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6,158,773.80元,该部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原募投项目可行性受煤炭等原材料、大宗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以及尿素市场复苏缓慢、纯碱市场震荡较大等因素影响已产生了很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前景存在不确定性。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将募集资金1,874,812,246.73元中的1,131,918,000.00元用途变更为“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和“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八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具体以实施时实际结存数据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06月30日,“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330,206,880.85元,“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将已终止“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合成氨联产50万吨/年尿素、60万吨/年联碱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742,894,246.73元及结存利息11,301,529.1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

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粗煤气和净化气综合利用技改项目(10万吨/年乙二醇技改项目)因乙二醇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下游行业需求低迷等因素影响,目前处于缓建状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手续办理情况,重新审慎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用途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考虑到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兴销售”)及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国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兴销售拟向兴业银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作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博源国贸拟向兴业银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作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博源大厦11层

3.法定代表人:刘宝龙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0日

6.经营范围:销售基础无机化学原料纯碱、小苏打(不含危化品)、有机化学肥料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料(不含危化品);有机化工品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不含危化品)、煤及煤制品(不含危化品)、食用油、食用纯碱、食用小苏打、白糖、蔗糖、酒类、玻璃。

7.与公司关联关系:远兴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远兴销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世家20号楼

3.法定代表人:彭永亮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小苏打)、乳制品、肉类熟食品、速冻食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保健品的销售;米、面制品及食品油、酒、饮料及茶叶、化肥、饲料、饲料原料、场地租赁、文化用品、黄金、银、珠宝及饰品的批发零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国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

8.股权结构: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源国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远兴销售和博源国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公司与博源国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兴销售和控股子公司博源国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远兴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源国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与博源国贸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52,4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审批额度为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3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9%和3.34%。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2021年8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1年8月19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陈月青、王养浩

2.联系电话:0477-8139874

3.联系传真:0477-8139833

4.电子邮箱:yxny@berun.cc

5.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6.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2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21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行2021年度内蒙古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纪玉虎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7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7月13日),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判断其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29日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1-08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2020年6月28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36,986.66万元;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13,882.70万元。

(二)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13,882.7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已承诺于2021年4月23日前,继续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尚未收到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沟通,东方海洋集团表示其将继续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置其名下部分资产,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其何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完成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归还情况见下表:

二、违规担保情况

(一)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78,59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对(2019)鲁0612民初3556号案件提起上诉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8,025,738.08元。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问题。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7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0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6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