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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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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朱四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西藏嘉泽增资蒲地蓝日化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地蓝日化”)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补充营运资金,同时为日化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及资源保障,蒲地蓝日化拟引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嘉泽”)作为股东进行增资,济川有限同意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济川有限、西藏嘉泽、蒲地蓝日化拟签署相应的《增资协议》,对蒲地蓝日化作出如下股权及增资安排:蒲地蓝日化注册资本拟由500万元增至692.30万元。其中:西藏嘉泽按照1.3亿元的投前估值以5,000万元认缴蒲地蓝日化新增的注册资本192.30万元。本次增资款合计为5,000万元,其中:192.30万元计入蒲地蓝日化的注册资本,剩余4,807.7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其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济川有限持有蒲地蓝日化72.22%的股权,西藏嘉泽持有蒲地蓝日化27.78%的股权,蒲地蓝日化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21亿元。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时为体现西藏嘉泽对公司日化业务发展的支持,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蒲地蓝日化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1.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龙祥、曹飞、黄曲荣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本议案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1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荣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西藏嘉泽增资蒲地蓝日化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地蓝日化”)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补充营运资金,同时为日化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及资源保障,蒲地蓝日化拟引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嘉泽”)作为股东进行增资,济川有限同意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济川有限、西藏嘉泽、蒲地蓝日化拟签署相应的《增资协议》,对蒲地蓝日化作出如下股权及增资安排:蒲地蓝日化注册资本拟由500万元增至692.30万元。其中:西藏嘉泽按照1.3亿元的投前估值以5,000万元认缴蒲地蓝日化新增的注册资本192.30万元。本次增资款合计为5,000万元,其中:192.30万元计入蒲地蓝日化的注册资本,剩余4,807.7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其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济川有限持有蒲地蓝日化72.22%的股权,西藏嘉泽持有蒲地蓝日化27.78%的股权,蒲地蓝日化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21亿元。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同时为体现西藏嘉泽对公司日化业务发展的支持,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蒲地蓝日化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1.3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孙荣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蒲地蓝日化未来经营规划等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5

转债代码:110038 转债简称: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药业”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原持有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地蓝日化”)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嘉泽”)拟以现金5,000万元认缴蒲地蓝日化新增注册资本192.30万元,济川有限同意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增资完成后,蒲地蓝日化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692.30万元,济川有限持有蒲地蓝日化72.22%的股权,西藏嘉泽持有蒲地蓝日化27.78%的股权,蒲地蓝日化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济川有限、西藏嘉泽及蒲地蓝日化已于2021年7月30日签署了《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 西藏嘉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川控股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 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已与西藏嘉泽及其关联方共发生两笔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1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蒲地蓝日化作为公司日化业务发展平台的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其运营资金,并为其长期业务发展提供资金及资源保障,济川有限、西藏嘉泽、蒲地蓝日化于2021年7月30日在泰兴签署《增资协议》,对蒲地蓝日化作出如下股权及增资安排:

蒲地蓝日化注册资本拟由500万元增至692.30万元。其中:西藏嘉泽按照1.3亿元的投前估值以5,000万元认缴蒲地蓝日化新增的注册资本192.30万元。济川有限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款合计为5,000万元,其中:192.30万元计入蒲地蓝日化的注册资本,剩余4,807.7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其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济川有限持有蒲地蓝日化72.22%的股权,西藏嘉泽持有蒲地蓝日化27.78%的股权,蒲地蓝日化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西藏嘉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川控股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的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已与西藏嘉泽及其关联方共发生两笔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1万元;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西藏嘉泽主要从事资产投资与管理。西藏嘉泽与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均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类型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蒲地蓝日化原股东济川有限已于2021年7月30日签署《关于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声明》,同意就本次蒲地蓝日化增资放弃优先认缴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蒲地蓝日化有两家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江苏口腔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泰兴市利尔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子公司暂未实缴出资,均尚未建立财务账簿,无实际经营活动,基本信息如下:

1、济川药业集团江苏口腔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泰兴市利尔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蒲地蓝日化的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1、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联”、“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D-0131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委估江苏蒲地蓝日化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的评估结论如下: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评估对象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12,100.00万元,评估增值11,473.12万元,增值率1,830.19%。

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下,截至2021年5月31日,蒲地蓝日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626.88万元,评估价值为3,756.32万元,增值额为3,129.44万元,增值率为499.21%。具体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在收益法评估下,截至2021年5月31日,蒲地蓝日化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2,100.00万元,增值额为11,473.12万元,增值率1830.19%。两种评估方法的差异为8,343.68万元,基于上述差异原因,由于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以预测的收益为评估基础,是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较全面的考虑,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蒲地蓝日化股东全部权益在本次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2,100.00万元。

3、评估依据及评估参数

预测期内,蒲地蓝日化的企业净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评估选取与蒲地蓝日化类似的上市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确定折现率,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按照CAPM模型求取,债务资本成本采用一年期短期贷款利率3.85%;评估机构根据蒲地蓝日化已经签订的业务合同、发展及营销计划、历年的经营趋势以及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分析,预测未来2021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3%、79%、44%、22%和9%,2026年及以后各年均保持2025年的水平不变;根据蒲地蓝日化的历史成本结构,合理考虑目前签订的采购合同及委外加工合同、成本明细,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预测2021年6-12月至2025年的毛利率分别为62.12%、64.01%、65.01%、65.59%、65.73%,2026年及以后各年均保持2025年的水平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在对评估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估值假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反映了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机构在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综上,评估机构对蒲地蓝日化全部权益在2021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中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假设、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

4、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1.21亿元为基础,同时为体现西藏嘉泽对公司日化业务发展的支持,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蒲地蓝日化本次增资的投前估值为13,000.00万元,按照原注册资本折合每注册资本的交易价格为26.00元,西藏嘉泽以该价格对蒲地蓝日化进行增资。

(五)本次交易前后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本次交易安排

根据《增资协议》,西藏嘉泽按照人民币1.3亿元作为标的公司投前估值,以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蒲地蓝日化注册资本人民币192.30万元,剩余人民币4,807.7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蒲地蓝日化的资本公积金。上述增资完成后,蒲地蓝日化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92.30万元。

(二) 交割

交割的先决条件:

1、各方顺利完成本次交易所涉法律文件的签署和交付;

2、蒲地蓝日化股东会同意并批准了本次交易,且该批准在交割日维持完全有效;

3、从《增资协议》签署之日(包括签署日)至交割日,原股东济川有限在《增资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持续真实、完整、准确;

4、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适用法律或者政府机构的判决、裁决、裁定、禁令或命令,也不存在任何己经或将要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或经合理预见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禁令或命令。

本次增资的交割应在以上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的10日内完成。蒲地蓝日化在增资款到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结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协议的生效与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2、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与补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如果本协议的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致使未违约的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当事方(“受损方”)蒙受任何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就该等损失对受损方作出赔偿,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使受损方免受任何进一步的损害。

此外,本公司董事会已对西藏嘉泽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西藏嘉泽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支付本次增资价款的履约能力。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所需资金量大,故公司未来发展主业尚需较大投入。

公司近几年依托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的临床验证,开发并上市了蒲地蓝牙膏、口喷、沐浴露等一系列中药口腔及身体护理产品。目前,日化业务仍处于前期孵化阶段,预计资金投入较大、投资周期较长、盈利前景尚不明确。同时,日化业务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在客户群体、销售模式、管理制度、人才激励等各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更多的资源投入。若上市公司单独投资及孵化,可能加大经营风险同时占用上市公司用于发展医药主业的资金储备。因此,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与关联方西藏嘉泽共同投资、孵化蒲地蓝日化,支持日化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蒲地蓝日化发展仍然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是否能够取得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缓解蒲地蓝日化的资金等压力,满足蒲地蓝日化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缴权主要是基于蒲地蓝日化的经营现状以及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策,此举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金成本、财务结构和财务表现,亦有利于蒲地蓝日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增强市场化竞争力及资本融资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本次增资完成后,蒲地蓝日化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公司同意西藏嘉泽增资蒲地蓝日化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对公司同意西藏嘉泽增资蒲地蓝日化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1)济川有限、西藏嘉泽、蒲地蓝日化拟签署《增资协议》并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金成本、财务结构和财务表现,亦有利于蒲地蓝日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增强市场化竞争力及资本融资能力;(2)本次交易定价以专业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取得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事前认可意见:(1)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交易标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2)本次增资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增资定价以经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3)天津中联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天津中联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济川有限、蒲地蓝日化、西藏嘉泽没有现存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具有专业能力和独立性;(4)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1)本次西藏嘉泽增资是在考虑到公司日化业务仍处于前期孵化阶段,预计资金投入较大、投资周期较长、盈利前景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为了规避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以及完成对日化板块的战略布局而进行的合理、必要的投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次交易标的的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由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3)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关联方均无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4)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西藏嘉泽对蒲地蓝日化的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西藏嘉泽增资蒲地蓝日化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飞先生、黄曲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西藏嘉泽增资蒲地蓝日化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关联监事孙荣先生回避表决,其余2位监事均发表同意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蒲地蓝日化未来经营规划等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增资有利于缓解蒲地蓝日化的资金等压力,满足蒲地蓝日化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主要是基于蒲地蓝日化的经营现状以及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决策。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蒲地蓝日化的控制权将由100.00%降至72.22%,仍为其控股股东并继续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西藏嘉泽及关联方共发生两笔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9.51万元,主要为:

1、西藏嘉泽的控股股东济川控股租赁济川有限的房屋作为办公场地,费用19.048万元/年;

2、西藏嘉泽的控股股东济川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宝塔水泥有限公司的员工在济川有限的食堂就餐,共发生餐费0.46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款项均已结清。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