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4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573,4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1,257,026,847股的45.62%,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298,6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07%,占公司总股本的23.75%。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接到广汇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部分补充质押的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补充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述股权补充质押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质押股份中的243,600,000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48%,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对应融资余额40,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3,6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42.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38%,对应融资余额40,000.00万元。
2、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3、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