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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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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1-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1年7月26日,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科技”)与湖南凌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凌帕”)、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凌帕”)签署《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凌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凌帕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二、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已就上述交易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衡帕动力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凌帕变更为汽车科技,汽车科技委派代表为蒋翊翔。衡帕动力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衡帕动力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46,241,211股股份及29.19%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蕾女士变更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与前期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相关部门的批文一致。

2、本次交易事项的实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双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属于海关失信企业,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