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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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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97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9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099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核准,(1)本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新能)发行34,110,16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0元,购买其持有的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衢州)15.68%股权。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4号);(2)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79,8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572.0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4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45.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115.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贵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642,8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01,800.00万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920.60万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为5,585.4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5,879.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714.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2,006.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45.03万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89,694.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2.10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694.80元,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系美元户,以该账户美元余额按2021年6月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注2]截至2021年6月末,由于境内公司尚未办妥收汇手续,本公司于中国银行(香港)雅加达分行开立的100000900824047专户汇入境内专户的资金9.16万美元尚未到账。该资金于2021年7月14日汇至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开立的86040078814000000698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本公司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承诺投资总额78,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553.6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51,446.34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2. 本公司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承诺投资总额2,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884.6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5.34万元,主要系中介机构费用相应的进项税差异。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本公司年产4.5万吨镍金属量高冰镍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8,557.72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251,442.28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2. 本公司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631.59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115,368.41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3. 本公司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78.36万元,与承诺投资差异27,321.64万元,系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完募集资金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华友总部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系为应对公司不断增长的研发需求,为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保持技术领先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较难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华友衢州15.68%股权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2月13日,华友衢州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信达新能持有的华友衢州15.68%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华友衢州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华友衢州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6月30日。上述2019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 华友衢州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2019年1-6月、2019年度、2020年度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信达新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关于期间损益约定如下: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下称“过渡期”),标的公司华友衢州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如存在亏损,则由信达新能按其持有的华友衢州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华友衢州过渡期间损益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关于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447 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华友衢州实现净利润 14,064.96万元,未发生经营亏损,因而信达新能无需承担补偿责任,过渡期内华友衢州产生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9日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3月19日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240,000.00万元。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3月19日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进行资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为6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2,006.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45.03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5.01%,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二)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89,694.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2.1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69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60,000.0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01,800.00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4.75%,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0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18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8日

至2021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18号

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传真:0573-88585810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1-101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之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9,5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友钴业”) 2021年2月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4号),核准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雪华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发行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5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2月1日,公司已收到实际控制人陈雪华以及14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认购对象向发行人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55,003,654.1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71,642,85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883,360,797.14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12,904,383.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212,904,383.00元。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时间

2021年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登记手续。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沪)、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业务和科技骨干、技术人员在内的7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829,900股,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17日,授予价格为37.89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19,734,283股。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7月8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自上述激励计划完成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沪)、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取得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主体均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华友钴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发行前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华友钴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8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日